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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推進“消保法”配套立法 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


發佈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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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李良汪表示,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新一期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為104.43,按年上升0.85%,按月則上升0.15%,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收費、學費和家傭薪酬調升,以及酒店客房、水果和汽油價格上升帶動【註1】,當中大部分為民生項目,對居民開支影響較為明顯。

值得指出的是,過去數月消費物價指數亦有所上升,部分民生用品升幅驚人。以油品為例,社會有聲音質疑本澳油品零售價與國際油價完全脫節,長期出現“加快減慢、加多減少”問題。亦有居民反映,一些糧油雜貨生活必須品的售價已有所調升,但現時家庭收入仍未能回復到疫情前的水平,令生活開支壓力持續加劇。

事實上,當局有設立物價巡查機制及開放投訴渠道予居民反映問題,以加強對商品不合理售價的監督,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下稱“《消保法》”)亦賦予權限部門在商品價格出現強烈波動或不合理高企時可啟動調查機制。然而,《消保法》生效至今近一年半,消費者委員會組織法及相關諮詢組織的配套法規工作仍遲遲未出台,令監督機制存在缺口,無法真正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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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澳門物價情報站內的專項物價分類項目中,部分更新周期隔間過長。以“麵包”為例,最新更新日期為2023年4月24日,對居民的使用意願造成影響。在資訊呈現方面,有部分專項物價資料須以文檔方式打開,有部分則在網站上可顯示,而文檔內的資訊並沒有按同類商品名稱排序,不便市民作同類商品的價格對比。必須強調,相關平台設立的原意,是讓公眾便捷獲取相關資訊,達到有效格價的效果,故當局更應以用家角度作考量,統一及優化相關物價資訊的顯示方式,優化用家體驗及提升公眾使用意願,以進一步發揮格價的作用。



為此,他提出質詢如下:

  • 一、《消保法》生效近一年半,消費者委員會組織法及相關諮詢組織的配套法規工作仍遲遲未出台。今年四月,行政長官在立法會就相關問題回覆本人時曾表示,“將於近兩、三個月內討論,會按時做好立法”【註2】。現時相關工作討論進度如何,有否明確的“按時”日期或時間表可向社會公佈?

  • 二、就近期國際成品油價格、進口價及本澳零售價的變動情況,跨部門燃料監察小組自去年11月至今年4月期間,分別4次與業界進行會議及4次致函要求業界就變動情況說明原因【註3】。油品價格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其價格升降備受關注。當局會否公開業界就零售價變動的回覆情況,以提高價格變動原因的透明度,讓社會知悉情況及減少爭議?

  • 三、澳門物價情報站的專項物價分類有部分項目存在更新周期長、價格資訊顯示方式不一等問題,不便公眾格價,並影響使用意願。針對上述問題,以及就物價調查和便利公眾格價等工作方面,特區政府將有何優化措施或完善計劃,以提升物價資訊的準確性及格價便利性,推動公眾使用澳門物價情報站的意願?


 

參考資料:

【註1】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消費物價指數(2023年4月),https://www.dsec.gov.mo/getAttachment/c6a26e06-e689-4204-80b1-a180130c0114/C_IPC_FR_2023_M04.aspx。

【註2】澳門日報:《現金分享七月發放》,2023年4月15日,第A01版,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3-04/15/content_1667469.htm。

【註3】中華人民公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就有效監察本澳的油價價格提出書面質詢的回覆(經濟及科技發展局),https://www.al.gov.mo/uploads/attachment/2023-05/145076453716c4ec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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