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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務範疇】李良汪:加強輕軌造價透明度 實現經屋恆常化申請


發佈日期: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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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

(一)輕軌:社會都好擔心東線的造價,過去官員話未有條件公佈,但明年施政方針都提到,東線將開展設計連建造的招標程序。想了解下依家有大約造價未?因為呢個都係社會關心的問題。

(二)十年規劃

交通十年規劃2010-2020的總結報告

當局表示今年內會完成經驗總結,係咪已經完成咗?可以公開未?因為要總結才可做好下一份十年規劃,尤其2010-2020裡面,有唔少目標係落實唔到,甚至可以講係失敗嘅,包括預咗輕軌2015年通車,第四條跨海大橋通車,呢啲都係完全無法落實。所以好想知道呢十年的交通規劃總結情況,否則你“跟住舊的方法去做,就只能得到舊的結果。”未來交通十年規劃2020-2030的文本,應汲取過去教訓,如習主席所言,一分部署,九分落實。

 經屋-1.jpg

二、經屋申請恆常化

新《經屋法》確立經屋永遠姓“經”,“去投資化”,經屋申請情況隨即有所變化。根據房屋局資料顯示,2021年期的經屋申請共收11,707份申請表,與過去“爭崩頭”的情況相比,超額申請的幅度明顯下降,顯示新《經屋法》有助落實經屋為長期自住用途的屬性。

唔去推動、唔去落實,當然無把握,當年就話土地資源不足、公屋又冇明確規劃,做唔到,社會都理解。現時已有一定數量的土地儲備、未來亦將分階段啟動A區24,000個經屋單位的興建計劃、新《經屋法》進一步篩選出真正有需要的申請者,同以前唔同,唔會再有咁多申請者,不需要擔心市民想攞間屋,現在又去咗投資化,買入價又貴,唔係真係有需要都唔會買經屋。你都仲未有把握?或者倒返轉頭問喇,司長係咩情況、具備咩條件先有把握?

三、土地利用

明年施政方針提到,特區政府致力善用已收回的土地,...2022 年將持續選擇合適而未發展土地用作臨時球場或公園等社區設施,為當區居民增加活動空間。

除了依法收回的閒置土地,還有收回唔少被非法佔用的土地,我粗略計過,淨係呢兩類的土地,而又未有指定用途的已經超過100幅。每次都話城市規劃未出台,甚至乎擔心臨時、臨時下,第日要攞返嚟做其他用途會唔會攞唔返呢,我諗呢啲消極的態度唔係一個負責任政府應有的態度。

政府部門間的協議及溝通、政府要cut車位話時都係cut就cut(雷厲風行),司長真係唔洗擔心攞唔返,再講,如果收的時候真係好大民意反彈,咁咪證明咗呢個地方真係有呢個需求,基本法規定,呢啲係國有土地,只係特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

尤其《土地法》都明文規定咗一啲土地利用的原則,尤其要確保適時合理使用土地,充分利用土地資源的“切實有效利用土地原則”,政府又有無依法去利用呢?如果收回土地後又不善用,我認為咁樣只係“二次閒置”,只是將閒置主體由私人轉為政府。土地長期閒置亦會雜草叢生,並導致環境衛生及蚊患等社區問題,衍生管理維護的行政成本。

除了10幅已經用咗或有計劃用於市政建設外,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未出台前,主動透過跨部門協作,進一步將更多未有明確用途的土地設為臨時性的市政設施、休憩空間、運動場地,或作泊車等用途,以善用土地資源,緩解社會對各項公共設施的需求?

閒置土地.jpg


四、推動社會籌設大廈業主會的問題

首先我要強調,大廈管理的最主要的責任和義務喺全體業主和住戶。但現實情況係社會依家喺呢方面的責任意識的確係仲有好大的空間,問題就嚟喇,無任何有實際性的推動措施的情況下,大眾對參與大廈管理的責任意識又點會無啦啦提升?最後衍生的問題和成本,都係政府和全社會埋單,例如疫情期間大廈環境衛生、社區耐不耐發生有大廈因為公共設施故障引起各種的意外等等,如果有更多的業主可以參與到自身的大廈管理,相信可以避免唔少呢類問題。當然,要再次強調,業主有自己的責任,但係推動工作上,政府亦都責無旁貸!

問:“推動業主籌組管理機關承擔樓宇管理責任”,除咗政策標語上不斷講推動、鼓勵,有咩實際措施?



司長回應:

經屋恆常申請:經屋恆常申請我不是沒有把握,是沒有供應,把握我有,我做了功夫,問題是沒辦法幾天就起一棟樓,我沒有足夠的供應,最大的問題是,因為恆常性申請代表,代表了你申請了、合格了,我要給你一層樓,如果我沒有供應,我要怎麼做這件事,問題不是把握,是供應。明年我們做什麼,我們做社屋,我們在做規劃,後年才做經屋,所以我怎麼可以現在答應你做經屋恆常申請。我怎麼知道,是沒條件去做,社屋也需要幾天時間,明年我做好那4(棟)社屋,我有足夠的供應,將來哪位(市民)合資格,將來一定安排他上樓,這是社屋,但經屋我未有這個供應量。

輕軌東線:輕軌東線的預算透明問題,第一、我覺得沒有不透明,這個範疇什麼都放上網站,趁這個機會也和你說,購買服務超過一千萬幾年前已經全部放上網,服務100萬,工程1000萬,全部放上網。關於東線有沒有預算,9月30日我們剛剛遞交了東線的初步規劃,什麼時候通過初步規劃,希望明年初開展設計和承建的招標工作,這不容易估(價格)的,這樣的工程,尤其是海底有隧道,是很難估算(價格)的。

交通十年規劃2010-2020的總結報告:明年我們會有一個公開咨詢,我們會在立法會開會諮詢,我會回來裡發揮特別介紹給你們。

土地利用:土地我們會配合其他部門,剛剛我說給不了的是給私人的,沒有矛盾,是兩回事,給政府部門是一件事,給私人是另外一件事,沒有矛盾。

大廈委員會:關於是否協助建立業主委員會,我希望你看看法律有所修改,現在你說的那個法律和之前不同,現在只說我們要協助,但怎麼協助,怎麼“幫”,坐在這裡幫你們解答也是幫,去拍門叫大家配合也是幫,誰有責任開這個會呢?是管理公司,所以日後你可以問局長,局長會很樂意解答你,我們如何盡力幫助那些會(成立),所以不要說得好像我們坐在這裡沒去幫,沒理會市民,我們的態度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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