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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社保】李良汪冀完善澳居民在內地養老及醫療保障制度拓保障範圍


發佈日期: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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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公佈,在珠海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的港澳台居民,必須在九月三十日前完成參保資格認證,否則將被暫停參保狀態。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表示,由於新規定下,倘處於就業狀態的居民將不再符合參保資格,因此自相關訊息公佈後,本會連日來接獲近六百名居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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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



  李良汪指出,不少已於珠海社保參與城鄉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的居民,對於自己是否符合是次資格認證存在一定擔憂,尤其當中的就業狀態、實際居住情況,以及一旦不符合資格,供款是否可以退還等問題。日前本會代表已聯同其他協辦單位與珠海社保作進一步溝通,以釐清相關情況,而珠海社保亦已明確表示,倘港澳台居民需要在內地參與城鄉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需於境內及境外均沒有從事任何職業才具備參保資格。


  李良汪稱,在新規定下,如不具備參保資格但已作出供款的居民,可以選擇一次性取回供款,或選擇停保,保留帳戶待日後符合資格後重新參保,對養老保險方面的供款人影響未必會即時顯現;但有部份收入較低的本澳居民,由於無法負擔高昂的醫療費用,亦沒有額外的開支購買保障較高的商業醫療保險,故此,參與珠海醫療保險,對他們而言,是在可負擔的範圍內能提供更大的健康保障。


  再者,即使是次新規定對於現已領取珠海養老金的居民沒有影響,但若該居民同時有參與醫療保險,仍需每年就醫療保險進行資格認證,故此,在六十歲後已合資格領取珠海養老金的居民,倘再度就業,則仍會被排除在相關醫療保險的供保範圍外。


  李良汪指出,隨著粵港澳大灣區深度融合,本澳居民於內地居住、創業、就業與學習的人數不斷上升,他期望兩地政府應持續完善各項政策的溝通及資訊發佈機制,並就未來澳門居民在內地的養老及醫療保障制度進行協調,以進一步拓展及優化制度內涵與保障範圍,強化本澳居民融入國家發展過程中各項社會保障政策,為居民提供最堅實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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