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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籲認真檢視廉署報告


發佈日期: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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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署日前公布《2016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當中「反貪工作」與「行政申訴」部分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表示,報告列舉的8個反貪個案,有一半是涉及領導或主管級別的公務人員犯罪,情況值得重視。而列舉的8個行政申訴個案中,有5個涉及公職法律問題,他表示,未來應加強對各級公務人員公職法律的培訓,尤其涉及「義務」方面的內容。此外,他呼籲所有公共部門均須認真檢視廉政公署及審計署公布的各類報告。

  李良汪表示,公務人員作為公權力的行使者,社會對其守法意識、道德操守相對較高,尤其領導及主管人員更甚。報告提及開立刑事案件共252宗,其中列舉的8個反貪個案中,有一半涉及領導或主管人員犯罪,對陽光施政理念造成衝擊。建議除因應犯罪方式完善相應的法律與制度,以堵塞漏洞外,並應結合相關犯罪情況,領導及主管人員作針對性、非「走過場」形式的廉潔培訓,一方面從法律、制度方面作監管,另一方面透過有效的廉潔教育作預防。

  行政申訴方面,報告提及共開立658宗個案,分為28個類別,當中涉及公職制度類別的就有186宗,佔總數兩成八;而列舉的8個行政申訴個案中,有5個分別涉及聘用、委任或專職性等公職法律問題,事件反映包括領導、顧問、主管等在內的各級公務員,對相關公職法律制度認知不足或有誤解,建議加強對各級公務員的公職法律知識培訓。

  此外,就公務人員的權利與義務方面,他認為兩者相對而言,公務人員對義務方面的認知較為不足,建議行政公職局及用人部門為新入職員工舉行培訓課程時,可更偏重義務方面的講解。

  最後,他呼籲各公共部門均須認真檢視廉政公署及審計署所公布的各類報告,即使報告只涉及個別部門,但各公共部門均應自我審視有關情況,並製作報告呈上級監督實體審閱,以避免同類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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