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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家倫:檢視安裝條件限制 推動太陽能光伏安裝


發佈日期: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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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為應對氣候變化及推動低碳發展,近年來,積極研究從能源、交通運輸、廢物處理、節能技術等方面推動綠色轉型,實現本澳的可持續發展,建設綠色低碳社會。

政府多年來致力尋找潔淨和安全的替代能源,減少受傳統化石能源短缺和排放問題制約的風險,當中太陽能具備清潔、安全和源源不絕的特性,加上現時光伏發電技術的不斷發展突破,應用上亦逐步普及,成為可再生能源當中的一個重要選擇。根據政府資料顯示,本澳日照時間長,屬於中國太陽能資源分區中第三類可利用區域,每年有超過1,000滿載發電小時,相當於每塊約1.2平方米的太陽能板每年能發電200度。

為此,政府於2015年實施《太陽能光伏並網安全和安裝規章》,並同步訂定太陽能光伏上網電價制度,規範電力公司與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者須簽訂長達最多20年的光伏電力收購合同,讓投資者在合理時期內回本,以鼓勵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但有關申請至今只有5宗,成效似乎不大。有大廈業主會表示,根據現行分層建築相關規定,大廈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需要大廈業主簽名達到3分之2,在實際操作中非常困難,令他們望而卻步。

另一方面,政府表示未來減碳目標將會從幾方面著手,其中就會大力推動太陽能發電及加熱,現時正推動政府部門或公共建築物引入太陽能光伏系統,並在新城A區建築物規劃圖草案中已加入太陽能要求。

 光伏太阳能.jpg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當局推出近七年的光伏電力收購計劃申請只有5宗,成效似乎不大,其中的原因在哪裡,有否進行檢討?針對所反映的大廈電力裝置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時,需要大廈3分之2業主簽名同意的操作難度,當局如何解決?未來在推動私人樓宇安裝太陽能光伏上會否有更多的鼓勵措施?

2、政府在《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當中表示,要積極推動綠色建築,在公共工程中加入更多綠色建築元素,並逐步推廣至私人工程。並且鼓勵在建築設計中應用可再生能源產品或設備(如太陽能光伏),降低傳統能源消耗。目前看到政府將會於北安碼頭停車場以及氣象局大樓建設太陽能系統,以及在新城A區建築物規劃圖草案已加入太陽能要求。對於新城A區建築物加入太陽能要求的具體落實建設為何?預計可達到什麼樣的成效?未來有何措施可鼓勵推廣至私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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