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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優化望廈場館預約服務 規劃體育設施紓緩需求


發佈日期: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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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10年重建的望廈體育中心於去年12月重新對外開放,為居民提供難得的大型綜合運動場地,緩解社會對康體設施的需求。然而,近日接獲居民反映,望廈體育中心目前仍未提供聯網預約租場服務,導致有意租場但不懂網上預約的人士到達現場後,亦只能輪候即時場地,倘需進行7天內的預約服務則必須前往其他場館辦理,對相關人士造成不便。

望廈體育館.jpg


另外,根據體育局《公共體育設施網絡個人租用程序》,“取用設施時租用者須攜同收據及收據上登記其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運動易會員卡(正本)以便向工作人員取場,租用者必須為使用者之一,否則不獲取用設施。”【註1】現時包括望廈體育中心在內,必須由租用者本人親臨辦理取場程序,同行者才可進入使用,倘租用者因故未能到達現場,其他同行人士也無法使用相關場地,對參與體育運動造成不便。

發展大眾體育、推動市民參與體育鍛鍊、養成終身體育的生活模式,是體育局一直以來的重要工作之一【註2】。要落實相關工作,除需積極拓展體育空間,場地租用方面亦需持續優化,雙管齊下才能有助提升公眾參與體育的積極性。

望廈體育館-2.jpg


為此,本人提出質詢如下:

一、望廈體育中心開放已有1個多月,現時仍未能提供聯網預約的原因何在?在開通聯網預約前,當局會否透過臨時措施協助不懂網上操作的人士於現場進行7天內的預約服務?另外,《2022年財政年度施政方針》提及,“優化體育場地租用服務的電子化流程,為居民及運動員提供優質的體育運動空間。”【註3】具體工作計劃與內容如何?

二、現時取用場地只能由租用者親臨辦理,當局會否考慮增加便捷方式,例如在現行租場系統中增加“同行者”欄目,以便申請時可添加其他同行者,倘租用者因故無法前往現場,其他已登記資料的人士亦可取場,以保障同行者參與體育的權利不受影響?

三、《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提及,“持續透過不同途徑爭取更多的運動空間。”【註4】未來除了新花園泳池、新城A區體育設施及逸園跑狗場等重建或興建規劃外,當局還有否其他可供大眾使用的體育設施規劃?另外,會否善用未有規劃的已收回土地作臨時體育運動設施,以進一步紓緩居民對體育的需求?

 



參考資料:

【註1】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體育局:《公共體育設施網絡個人租用程序》,第3.1項,https://www.sport.gov.mo/uploads/wizdownload/202004/22045_6xtxt.pdf。

【註2】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體育局:關於大眾體育(簡介),https://www.sport.gov.mo/zh/pa/paintro。

【註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2022年財政年度施政方針》,社會文化範疇,第181頁。

【註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第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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