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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申領照顧者津貼遇阻 團隊協助聲明異議反映實情


發佈日期: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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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前,張伯用輪椅推著妻子洪婆婆來到施家倫、宋碧琪、李良汪議員服務團隊筷子基服務處求助,稱有件事需要幫忙,希望幫他們撰寫一份關於不被批准申領“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 的聲明異議,以及代其去信給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反映實情。

經了解,事情原委是這樣的。張伯夫婦兩人租住某一社屋單位,均年逾70旬,妻子多年前因醫療事故致左側肢體偏癱及語言表達能力降低(口吃結巴),被社工局評為重度殘疾。有關醫療事故引起的醫療賠償糾紛,因追索時間跨度及責任歸屬等因素,當年由初級法院訴至中級法院,後於2023年再上訴到終審法院,目前仍在上訴程序中。

醫療事故不僅讓妻子身體狀況陷入劫難,也讓其精神崩潰及身心遭受重創。由於長期服藥及心情抑鬱等問題導致身體及精神每況愈下,近年不時出現頭暈及抽筋情況,完全依賴張伯寸步不離的照顧。張伯為照顧妻子和操持家務,早已身心俱疲,因家境清貧,也無能力請人照顧。早前,張伯並不知悉政府推出的“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而錯失幾次申請機會。後來得知該申請已於 2023年12月1日起轉為恆常性時,他們喜出望外,自認符合申請要件,也有迫切需要這樣的支援跟關懷,於是迫不及待遞表申請。不久後,社工局資助機構的社工到張伯家中進行上門評估,張伯向家訪評估的社工詳細講述相關客觀情況及需要,亦清楚地說明妻子現在每月至少有2到4次出現大小便失禁的難言之隱,希望家訪社工進行全面評估,並能客觀、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

坐輪椅人士.jpg

不久後,他們收到社工局回覆信函,指由於申請人(被照顧者)的自理能力缺損並未達到嚴重或以上的依賴程度而不獲批准。同時告知,申請人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聲明異議。為此,張伯先後與社工局及家訪社工進行了電話溝通和詢問。局方稱,按家訪評估結果為中度殘疾(沒注明存在每月至少2至4次手抽筋時大小便失禁)而不獲批。家訪社工則解釋說,獲批與否在於社工局,與其無關。張伯他們想破腦袋都無法理解的是,妻子的殘疾證上寫的殘疾級別為肢體重度,更何況亦告知了妻子許多時生活都無法自理(包括大小便失禁情況),而家訪評估竟評為中度殘疾?這豈不自相矛盾?

張伯平常周邊活動時,也有路過民众建澳聯盟及施家倫、宋碧琪、李良汪議員服務團隊筷子基服務處,因為第一時間想到了來這里尋求幫助。

工作人員對張伯夫妻相關狀況及其當中不足為人道的辛酸深表同情。經核對其所提供的相關資料,並對照“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所需申請條件及醫療事故有關文檔後,迅速為其撰寫有關聲明異議,並複印整理所需資料予社工局及至函社會文化司司長辦,懇請司長能在百忙之中抽時間關注一下相關事宜。在後續跟進中,張伯表示,遞信後不久便收到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回覆信函,指有關訴求已轉送社會工作局及衛生局。同時,有關工作人員到訪做了重新評估,期待這次可以如願申領成功。

事實上,鑒於近年物價攀升,弱勢社群負擔倍增,惟津貼金額仍維持每月2,175元,有關家庭確實壓力很大。我們建議政府在財政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研究調升照顧者津貼金額的可行性,並降低申請門檻,擴大受惠對象。同時,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便利居民熟悉相關的申請程式,推動更多有需要的合資格人士及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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