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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報)民建聯就打擊根治非法旅館 倡修法及配套立法


發佈日期:20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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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民建聯參與旅遊局就打擊非法旅館問題舉行的專題會議,治安警察局、土地工務運輸局、消防局和澳門街坊總會亦派代表出席,多方就《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實施的成效,修法方向等議題交流意見和建議。

 會上,該會榮譽主席吳在權、理事長陳德勝,立法會議員兼副理事長宋碧琪先後提出修法建議,期望政府未來能夠建立起非法旅館的法律防護網,有效打擊非法旅館,讓居民有一個良好的大廈環境。

 吳在權提出當初《打擊非法提供住宿》立法時,非法旅館被認為是旅館無牌經營,看似是商業行為的缺失,然而在社會發展和澳門特殊環境下,非法旅館成為刑事罪案頻發點,因此未來修法亦應該是以打擊刑事化為立法的取態方向。另外,他亦認為單一的法律制度無法有效根治非法旅館問題,必須推進《分層所有人》、《租務法》、《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度》等配套法律的立法和修法進度,以形成較完備的法律防護網。

 陳德勝認為自《打擊非法提供住宿》立法後,看到旅遊局十分努力,前線同事更是日以繼夜地工作,然而收效甚微,非法旅館只是從猖獗的街上招攬轉為隱蔽的方式去招攬經營。他認為鑒於非法旅館的性質轉變,查封單位一半都涉及刑事案件,他支持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和交由警方執法,比起旅遊局單靠檢舉和警方行動發現,偵查形式被動,相比之下警方的偵查手段、收集情報的方法更為多樣、有效,警務人員處理可能帶有刑事性質的非法旅館亦較旅遊局的文職稽查更為合適。

 宋碧琪亦認為防治非法旅館不是單一法律能夠實現,必須有配套法律,如完善《租務法》,將現時可以「私文書」訂立的租賃合同,改要「認筆跡」,增加監管,堵截租上租或是以虛假身份證簽約的現象,從源頭開始協同打擊非法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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