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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資源】宋碧琪冀制訂臨時土地使用機制


發佈日期: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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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土地工務局最新消息,特區政府至今已收回總面積約72萬平方米土地成為國有土地,當中約19萬平方米,即約26%已利用。未曾利用的國有土地並非閒置土地,在未落實永久用途前,均作為特區土地儲備,並在合乎公共利益時才會將部分土地提供作臨時用途。立法會議員宋碧琪表示,由於政府在臨時土地使用規劃上起到主導作用,社會不知臨時土地用途,亦不清晰使用制度,導致主動申請臨時土地使用的部門較少,土地使用率較低。她建議政府完善臨時土地制度,根據各區需求及社會意見梳理土地用途清單,用好土地資源配合社會發展需求。


WeChat 截圖_20240711111310.jpg

立法會議員宋碧琪




靈活管理土地資源 配合社會發展

特區政府依照《土地法》收回國有土地並用作土地儲備,分為臨時利用及長遠利用作規劃,並續透過批給程序使用。當前,特區政府已經出台《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完成並公布《東區-2規劃分區詳細規劃》,其餘各區詳細規劃編製工作正按序開展。宋碧琪指出:目前本澳分區規劃還未足夠全面,導致各區各閒置土地無法配合詳細規劃作出合理利用,她促請加快推出各區分區詳細規劃,從而更好利用土地資源,配合社會發展需求。


土地政策受到社會關注,社會普遍希望政府靈活管理土地資源,充分調配土地,配合社會發展,促進社會生產、投資發展。她續指,雖然各區分區規劃有待陸續出台,但已收回的土地毋需等到分區規劃才開始利用,而是可透過臨時批給,妥善管理及利用土地資源,直至相關土地落實最終用途政府便可收回。例如海濱綠廊一期,就是透過臨時批給,用作公共綠化休憩空間或兒童遊樂場。


評估各區土地需求披露臨時用途

她認為,社會希望政府將部分未規劃的土地儲備用作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臨時用地,但工務局卻多次表示,需待有關部門有申請需要才會研究作出批給。但由於社會遲遲未見有關規劃,因而其他有需要的部門也無法根據規劃申請土地,導致土地閒置。「總要有人決定做甚麼,才會有人去用這塊地。」工務局作為負責規劃的部門,應當發揮主導作用,分析各區土地儲備並作出臨時利用的決策。現時,由於沒有明確的部門就收回的國有土地用途作出決策,導致社會誤解政府未將閒置土地作出合理規劃,無法回應社會訴求。她指,政府要評估各區對土地的使用需求,並清晰向社會披露各土地的臨時用途,「政府要承擔起臨時土地使用用途的主導責任,而非周圍『踢波』」。另一方面,也要充分收集及吸收社會對臨時土地用途的訴求,並針對意見進行分析。


宋碧琪又表示,政府總體土地規劃較清晰,只是在土地臨時使用的標準、程序等方面仍有清晰及優化空間。根據政府資料,目前只有1宗私人申請臨時土地使用,用於擺放混凝土材料,使用率較低,可見政府臨時土地使用制度有待完善。政府應因應各區需求,梳理及公布可用於臨時使用土地的資訊,供政府部門及社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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