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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電動車】李良汪促解決私人樓宇安裝充電設施困難


發佈日期: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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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自今年5月開始下調電動車充電收費,調整後電能費用降幅最大超過24%;同時,澳電6月開始推出電動車充電回贈計劃,為期7個月。

立法會議員、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表示,除了減輕充電費用,關鍵仍是解決私人樓宇安裝充電設施所遇到的法律問題及配電系統容量不足的情況,惟政府在有關問題上一直未有實際進展。李良汪促請政府有必要從配合國家政策及特區發展的層面推動,建議透過資助計劃為合資格的現有私人樓宇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並盡快建立與電動車普及有關的跨部門工作組,統籌及推動落實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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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


 李良汪表示,特區政府去年公布《澳門長期減碳策略》,並制訂《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為落實相關工作,社會一直有聲音期望政府推出政策支援,推動更多居民使用包括電動車在內的新能源車輛。



普及使用電動車未見實際進展

他指出,包括是次調整收費在內,當局近年在推動居民使用電動車的工作上,已制訂及推行包括經濟措施、充電設備,以及推動機動車輛轉型的政策,一定程度有助鼓勵使用電動車。但與鄰近地區相比,本澳在相關工作上的成效未見顯著。以香港為例,2023年全年新登記電動私家車的數目約為28,542輛,佔所有新登記私家車總數約64.6%;澳門方面,2023年全澳輕型汽車增加5507輛,電動車佔1343輛,佔24.4%。此外,截至今年3月,香港電動車總數約87,900輛,佔所有車輛總數約9.7%。截至2023年底,內地電動汽車保有量達1552萬輛,佔汽車總量的4.6%。本澳方面,截至今年第一季,全澳電動車只有9472輛,佔註冊機動車約3.8%。兩組數字比較,本澳相對偏低,顯示有關政策仍須持續優化。


李良汪認為,要落實電動車普及,提升居民使用電動車的意欲,在家居或日常停泊的地方必須有便捷的充電設施。故此,除了減輕充電費用,關鍵仍是解決私人樓宇安裝充電設施所遇到的法律問題及配電系統容量不足的情況。他批評政府在有關問題上一直未有實際進展,只強調私人樓宇應由業權人自行處理,新法已要求新建的公屋與私人樓宇必須配置車位充電設施,而新城A區所有地庫的停車場亦已預留相關設施等,難以有效回應訴求,更遑論落實電動車普及化工作。



應配合國家政策特區發展推動

他指出,私人樓宇內的事務須由業權人處理,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本澳推動包括電動車在內的新能源車輛普及,不僅降低居民駕駛成本,同時亦符合國家「3060」雙碳目標的重大戰略部署,以及有助改善本澳空氣質量與減低交通噪音污染。無論在國家戰略、本澳減碳策略,以及公眾利益層面,都是必須貫徹落實的施政工作。因此,除強調居民應自行處理,特區政府有必要從配合國家政策及特區發展的層面推動。

李良汪建議特區政府參考香港推動電動車普及的政策方向,例如透過資助計劃為合資格的現有私人樓宇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為住戶使用電動車充電提供基礎硬件。並建議盡快建立與電動車普及有關的跨部門工作組,統籌及推動落實相關工作,尤其透過法律層面簡化申請程序,以及研究修改《民法典》與《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等相關法律,為推動電動車普及提供更多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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