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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冰冰促開展咪錶經營批給招標工作


發佈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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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於去年八月一日起生效,其中公共道路泊車只能接受電子繳費的規定實施已超過一年。民众建澳聯盟副理事長陳冰冰表示,法案生效至今咪錶經營批給依然未有公開招標,相關設備僅接受銀聯卡和澳門通,選擇單一,未能便利駕駛者所需,建議當局儘快完成相關批給程序,切實解決咪錶系統遲緩、不時出現故障等問題,提供多種貼合居民使用習慣的電子支付方式,從長遠佈局本澳智慧交通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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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建澳聯盟副理事長陳冰冰


陳冰冰表示,當局於去年五月一日規定,為配合第五/二O二三號法律《公共泊車服務制度》及相關法例的規定,公共道路泊車位收費系統(俗稱“咪錶”)即日起不再接受現金及“消費卡”的支付方式,市民可使用澳門通或銀聯“閃付”系統支付咪錶的泊車費,藉此解決處理投幣所需的人力、物力、資源成本,並構思在新招標中規定營運商必須提供較現時更多類型的電子支付方式,為市民提供更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務。

然而,收到不少市民反映,措施至今已實施超過一年,咪錶設備的更新工作仍“只聞樓梯響”,翻查當局資料亦未見就“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進行公開競投工作;此外,多年來咪錶設備一直存在感應遲緩、經常故障等問題,為駕駛者帶來相當的不便,參考內地早已實施一鍵掃碼停車功能,支援使用流動應用程式在現場及遙距繳付泊車費,香港亦於二O二二年全面更換為新停車收費錶,支援多種付費方式繳付泊車費,提供實時資訊協助駕駛者了解泊車位空置情況,以智慧方式更好地減少路面交通流量。



陳冰冰認為,理解當局在準備和規劃上需要一定過渡期,然而從市民便利角度而言,都期望當局能加快進行公開競投和判給工作,開展設備更換工作,在判給投標過程確保設備系統質量,參考內地和香港讓駕駛者透過手機遙距繳付泊車費,提供實時泊車資訊,以及設置入咪錶有效時限,以達到付款方式便利及車位流動率取得平衡,全面配合本澳智慧交通佈局。

她又提及,當局每季均於官網公佈由停車場管理公司按合同給予政府的回報金收入,但有關道路泊車位的具體回報金收入則未有對外披露,留意到去年當局曾回應有關科陽在營運期間的總收入仍在結算中,待結算後會正式公佈,建議未來加強道路泊車位資訊透明度,讓社會進一步掌握批給公司運作情況,以增強市民對交通管理的滿意度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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