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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日報》宋碧琪促盡快重開私人公證員考試


發佈日期: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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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宋碧琪指出:近期有法律業界人士反映私人公證員可能出現「青黃不接」的問題。根據資料顯示,現時本澳僅約50名私人公證員可執業,當中只有3數名為中國人,且將屆退休年齡,而且,自2002年特區政府最後一次開考及培訓私人公證員課程,至今未再開考。長此以往,業界擔憂不久的將來可能出現私人公證員「斷層」,希望政府重開有關課程,讓2002年後的執業律師都能有機會報讀,以體現律師職業起點的公平性。

  鑑於澳門各公證署長期以來的巨大工作量,市民在辦理公證事務時須等待很長時間,前澳葡政府於1991年汲取了拉丁公證制度上獨一無二的經驗,准許私人公證員行使公證職能。根據第66/99/M號法令規定,凡在澳門註冊並在澳門設有事務所並執業的律師,只要修讀及通過一個特別課程,就可以被委任為私人公證員。無可否認的是,私人公證員確實分擔了公共公證機構的工作負擔,提高了公證工作的效率。譬如,為加快居民經屋做契速度,2013年6月房屋局改變以往協助家團透過公共公證員排期做契的方式,試行轉交私人公證員處理,初步運作效果理想。

  由此可見,私人公證員的持續存在確有需要,對於業界的訴求和憂慮,需要特區政府引起重視和思考,以防行業發展受到制約。

  為此,她提出質詢如下:

  一、政府有無評估現時澳門的公共公證員和執業的私人公證員能否應付與日俱增的公證需求? 

        二、2002年後至今,政府就未進行公證員培訓課程和開考,10多年,政府未培訓和開考的原因為何?有意見認為,律師和公證員兩個角色應分開,這個,是否是導致長期不開考的原因?

        三、陳海帆司長在今年施政辯論回覆議員時表示,將與律師公會商討是否再次舉行私人公證員開考。從律師執業起點的公平性,以及提供多一個專業發展的機會,當局會否考慮盡快重開私人公證員培訓及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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