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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關注】李良汪批消委會物價資訊更新慢形同虛設


發佈日期: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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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方便居民查閱各項民生用品的物價數據,消費者委員會於2011年優化網頁內的“澳門超市物價情報站”,其後更開發相關手機應用程式,期望讓消費者在“格價”過程中達到省錢與省時的效果。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批評,當局原意雖好,惟不少資訊沒有適時更新導致形同虛設,難起“格價”及便民作用。此外,他促請當局加快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法工作,以更好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及保障消費者權益。


得數據無所用 促適時更新

  李良汪指出,消委會先後推出“超市價格”、“街市物價”、“燃油價格”三個情報站,方便消費者“格價”;不少消費者,尤其基層居民均有使用。然而,超市專項物價及家用石油氣長期沒有更新,以“洗髮乳及沐浴露”貨品類為例,最後更新日期為2015年11月,是由於未具條件更新或其他原因,亦未見任何解說或備註。另有多項貨品種類均已超過三個月或以上未有更新,他批評相關資訊形同虛設、得數據無所用,難以發揮“格價”作用,有違措施推行原意,促請當局適時更新數據,真正達到便民效果。


加快“消保法”修法進程

  李良汪表示,市場上的商品,尤其是民生用品的價格資訊是否公開透明,對維護消費者權益及保障民生起着重要作用。根據《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數據顯示,收到的543項意見和建議中,有93項涉及保障消費者的資訊權,佔總數17.1%。因此,建議未來“消保法”應賦予消委會更多取得價格資訊的職權,包括可取得由入貨至零售等不同環節的價格資料,同時制定合理的價格資訊公佈機制,例如商品為民生必須品及價格出現明顯不合理時,當局可考慮把各個環節的價格資訊公開,以平衡營商者及消費者間的權益。


  他指出,澳門現行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主要包括1988年及1995年頒佈的《消費者的保護》及《重組消費者委員會》。兩部法律制定、實施多年,明顯已不合時宜。當局自2014年對“消保法”進行檢討並公開諮詢,2015年公佈諮詢總結報告,更於去年初表示將在新屆立法會復會後提交,惟至今仍未有進一步消息,而本年法律提案項目中亦未見相關法案,他促請當局加快推行修法工作,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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