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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澳門日報) 李良汪促儘快公布頭盔彈性處理措施


發佈日期: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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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2016號行政法規《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將於本年六月十三日生效。據交通事務局人員早前表示,倘頭盔標籤脫落將被視作不具備使用條件,並可能罰款六百元,事件引起社會爭議。

  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表示,認同有關行政法規能更有效保障電單車駕駛者安全,但就頭盔標籤脫落的執法處理方面,他促請當局儘快公布有關行政法規生效後的彈性處理措施。此外,他認為事件值得各公共部門引以為鑑,日後在制定法律或行政法規前,除須做好諮詢工作外,在政策或措施推行前,亦須做好宣傳工作。

  據交通事務局表示,頭盔標籤一般不易脫落。然而,因應不同的頭盔品牌質量及駕駛者的使用程度,頭盔會有不同程度損耗或老化現象,電單車駕駛者擔心因上述非人為原因導致頭盔標籤脫落而受罰。李良汪表示,據悉當局正研究彈性措施處理該法規生效後的執法問題,而行政長官日前亦表示,相信首階段會以勸喻為主,著重安全教育,而非處罰,但當局至今仍未公布彈性措施詳情,而法規尚有不足一個月便生效,他促請當局儘快公布有關措施,釋除公眾疑慮。

  就事件引起的社會爭議及不滿,李良汪認為值得交通事務局檢討及各公共部門引以為鑑。建議日後各公共部門在制定法律及行政法規前,除做好諮詢工作外,還應預視日後可能出現的問題,並為此作出相應預案及準備。此外,該行政法規公布至生效有一年時間,但當局並無做好與做足宣傳工作,到近月才積極作相關宣傳,令市民有感措手不及,亦為政策施行製造障礙,他呼籲各部門在推行政策措施前,應適時做好宣傳工作,以免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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