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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旅館刑事化方有阻嚇力


發佈日期: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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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非法旅館問題屢禁不止,更衍生形形色色的罪案,上周司警調查懷疑非法旅館時意外搗破一個外圍投注集團。民众建澳聯盟副主席陳德勝重申,《打擊非法住宿法律》生效至今多年,是時候作出檢討,尤其絕大部分非法旅館牽涉刑事案件,經營非法旅館必須刑事化,否則只單靠行政處罰,卻不能扣押經營者,難以起到阻嚇作用。

  多年來跟進非法旅館問題的陳德勝表示,非法旅館問題在澳門擾攘10年來,政府都一直沒有辦法解決,至今封印的近千間非法旅館,估計有近六成依靠居民舉報,有三成由警方調查諸如毒品、禁錮、賣淫案件時揭發,不會多於一成是旅遊局發現;作為主導非法旅館執法的部門,卻無法主動發現非法旅館,反映《打擊非法住宿法律》根本難起成效。

  他引述去年立法會跟進委員會已提出,政府封印的非法旅館當中,有超過一半牽涉刑事案件,反問為何不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政府代表卻堅決拒絕,理由是刑事化的處理程序極長。陳德勝直言,作為政府,不論問題多複雜,都要去解決,不能因麻煩和程序長而不作為。他強調,正正因為經營非法旅館不納刑事,只是行政處罰,執法部門不能將經營者扣押,令經營者往往逃回內地甚至毋需受罰,最終受害的只是單位業主和大廈其他住戶。

  檢討法律可加入留案底條文

  他又相信,政府不肯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的另一原因,是警方需要大批人力物力作刑事調查,警員甚至需要出庭作供,因非法旅館數量動輒上千,警方擔心未能應付。但他認為,當經營非法旅館能夠以刑事入罪,並有多宗成功檢控個案,可起殺雞儆猴阻嚇作用,相信反而可減少警力。

  陳德勝強調,《打擊非法住宿法律》生效至今多年,是時候作出檢討,行政處罰條文毋需刪除,只需加入刑事化條文,經營者須「留案底」,拒絕入境3年,相信問題非常簡單和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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