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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與民建聯交流空氣污染諮詢文本(濠江日報)


發佈日期:20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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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日報】日前,環保局局長張紹基、環境污染控制廳廳長葉擴林一行6人到訪民眾建澳聯盟,會上,環保局代表向民建聯介紹《制定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諮詢文本,雙方就本澳空氣污染問題展開討論。


民建聯副理事長陳德勝認為,當局通過出臺文本制定相關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能規範業界的操作,達成社會共識,共同改善本澳的空氣質素。但除重工業、藥廠等需監管外,坊間也希望能規範酒店空氣污染物的排放以及廢棄物的管理,如洗涮用品,打造本澳環保酒店的品牌。同時,需加快車輛尾氣排放標準的立法進度,改善居民生活的環境,表示民建聯願意協助局方開辦相關講座,收集市民意見。


青委主任李玉培表示,近期路環的飛灰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希望當局在執法和監管方面加強力度。對於文本內容參考不同地區的標準而訂定,認為本澳地少人多,居住密度大,是否可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出更切合澳門現況的標準?局方對於室內空氣標準的制定何時出臺?


助理何偉強認為半年一次的檢測期過長,罰則方面應清晰“嚴重性”的定義,建議與專營公司簽訂合同時,規範專營公司對相關排放的標準,認為當企業為唯一專營機構卻違法時,關閉企業並非解決手法,而罰款的阻嚇性不大,長此以往只會繼續讓市民的健康受損,質疑當局在相關問題上是否做好幾手準備?民生副主任梁燕深關注環保局作為監察部門可能面臨人手不足問題, 助理朱慧英認為局方需進一步加強執法權威性,活動協調員黃嘉敏建議在公民意識方面作更多渠道的宣傳推廣。


張紹基回應,局方通過參考其他地區而制定現時的標準,未來將定期更新及提升,讓其成為澳門標準。現有合同里對專營公司的空氣污染物排放已設置標準,但法規能有助加強全澳在空氣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監管。至於懲罰的嚴重性將視乎對公眾利益的影響,強調執法目的是希望污染物排放得到整治及改善。在執法方面,環保局與治安警間設有協調機制,且當局設有連續監察系統,通過獨立第三方採集樣本製作相關報告。至於室內空氣的監管較為複雜,局方將作更詳細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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