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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議員】聯合表決聲明︰《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


發佈日期: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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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宋碧琪議員、李良汪議員及陳禮祺議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聯合表決聲明:


立法會議員陳禮祺表示,本次立法會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進行細則性討論及表決,宋碧琪議員、李良汪議員以及本人,均對本次法案投下贊成票,全力支持這項對國家、對澳門、對每一位市民都極其重要的立法工作。


我們認為,安全是國家生存發展的根本,是社會穩定的保障,也是市民福祉的依歸。澳門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為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將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的設立與運作由行政法規提升至最高位階的法律層級進行規範。這不僅賦予了國家安全委員會更堅實的法律基礎與權威性,更是完善特區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的重大舉措 。


在此次法案中,值得高度肯定的是對「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處」的實體化設立與職責擴充。為應對日益複雜多變的安全形勢,法案取消了原有的「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改為設立實體化運作的「秘書處」作為常設執行及輔助部門。這項設立初衷,在於進一步理順並強化維護國家安全體制的運作機制。在具體內容與職責方面,秘書處亦被賦予了更全面且關鍵的職能,為國安委的高效履職及應對各類非傳統安全威脅,提供了強而有力的實質支撐,更為凝聚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共識搭建了重要橋樑。


「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必須有高水準的安全護航。因此,我們認為本法案的通過,將進一步築牢國家安全屏障,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從而確保澳門社會大局長期繁榮穩定。為接下來澳門在「十五五」規劃中更好融入及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及澳門「三五」規劃中帶來更安全、更穩定的發展環境提供保障。


我們建議特區政府持續做好普法及宣傳工作,強化市民愛國愛澳教育,在全社會大力弘揚國家安全觀的意識,讓廣大市民清晰瞭解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義務和責任,共同築牢國家安全的“命運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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