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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促茨林圍歷史文化保育及圍內環境活化重整


發佈日期:202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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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李良汪表示,茨林圍約有400年歷史,是本澳規模較大且碩果僅存的圍村,圍內有古井、古樹,以及三處已列入本澳文物清單的聖保祿學院遺址的部分圍牆遺跡,極具歷史文化價值。近年,特區政府為保護圍內的歷史遺跡及環境衛生,除在靠近大三巴哪吒廟一側建成“大三巴哪咤展館”外,還優化了該處的環境及空間配置,並對圍牆遺跡進行修復,協助清理圍內雜草、垃圾、雜物及積水容器等文物保護及清潔工作【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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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特區政府近年對茨林圍開展的保育工作有一定成效,吸引不少市民及遊客到訪,惟至今仍欠缺整體活化及環境整治規劃,尤其位於面積較大的北面,圍內公共街道路面出現塌陷及裂縫,影響出入安全;多間房屋一直無法申請安裝或加大水、電錶,在用電需求較大的季節,跳電情況頻現,造成火警風險。因此,特區政府應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制定解決方案,避免破壞歷史遺跡及造成社區安全隱患。

此外,圍內多幅土地因沒有業權登記,在房屋倒塌後已被特區政府依法收回。社會有聲音期望特區政府善用有關土地,設置綠化及休憩的公共空間,優化生活環境及旅遊元素。必須指出的是,茨林圍毗鄰多個世遺景點,圍內亦有被評定的歷史遺跡,外加其自身的歷史價值,本已得到不少遊客的青睞,特區政府更應善用古樹、圍牆遺跡及古井等豐富的歷史資源,加入到當區的旅遊資訊當中,以及對圍內環境進行活化重整,保護其與周邊世遺景點的整體歷史風貌,並藉大三巴世遺核心區的輻射效應作串聯,帶動更多遊客走進茨林圍,助力社區旅遊發展。



為此,他提出質詢如下:

  • 一、茨林圍內部分房屋因業權問題無法正常安裝或加大水、電錶,對歷史保育及社區安全均構成影響。就同類問題,特區政府曾回覆:“按現行法律規定,供電的申請者須經證實合法業權或使用權方可簽定供電或加大功率合同,措施旨在遏止非法佔地或用電情況,供水服務亦然【註2】。”必須強調,相關訴求期望解決的不是業權問題,而是生活問題。遺憾的是,當局一直沒有正面回應相關人士生活上所面對的實際困難。特區政府會否協調相關部門及公共機構,推出措施或方案處理無法安裝或加大水、電錶,繼而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另外,圍內多幅國有土地一直閒置未有善用,當局會否在分區詳細規劃出台前,善用有關土地打造成綠化及休憩的公共空間,優化圍內環境?

  • 二、茨林圍南面因當局興建“大三巴哪咤展館”的關係,環境及空間配置上得到優化,但茨林圍北面卻殘破依舊,南北形成強烈對比。就保育及活化茨林圍方面,特區政府有否就茨林圍的歷史文化資源作詳細評估,研究開展整體活化工作?有否具體計劃及目標可向社會公佈?

  • 三、茨林圍現時存在土地利用、文遺保育、旅遊資源、市政環境、消防安全、生活設施等多項問題,涉及多個公共部門與公共機構職能,特區政府會否針對茨林圍的保育及活化組成跨部門工作小組,推進有關工作?


 

參考資料:

【註1】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就茨林圍環境衛生情況提出書面質詢的回覆(文化局),https://www.al.gov.mo/uploads/attachment/2022-02/849716206279343ae5.pdf。

【註2】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就九澳及路環等舊區村落的水電應用提出書面質詢的回覆(環境保護局),https://www.al.gov.mo/uploads/attachment/2021-12/4794061a72792e2b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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