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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家倫促完善預算綱要法促加強監督


發佈日期: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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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一八年預算案》顯示今年的開支預算將達1096億澳門元。雖然政府近年提高了財政開支的資訊透明度,每年都會公佈各類開支的執行率,但是不少市民對於財政開支的實際效率、質量、效益、公平性以及回應性仍然存疑。

此外,亦有官員對於財政預算存在不同的看法。早前有官員表示其範疇內預算無法增加而需要進行內部調撥,相反其他範疇的預算卻出現了較大幅度的增長。

可見,《預算綱要法》的實施,加強了財政局的實質審核權力和議會的監督能力,但是其中的實施細則和資訊透明度不足的問題,仍然未足以釋除社會的疑慮乃至政府內部的不同意見。

為此,本人提出如下質詢: 

一、目前財政局已經要求各部門在提交年度計劃時,須對於新推出的特定計劃及新增加預算提交解釋原因或交代預期目標。當局會否考慮加強這部分資訊的公開,以便讓社會更清楚了解各項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當局正在構建對公共企業資金的 “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控體系,當局會否將相關經驗逐步推廣到部門預算的監管當中?

三、當局在推進“智慧城市”的過程中有無規劃建立“智慧財政”系統,特別是建立各部門財政預算支出聯網監督系統,實現相關監督實體對各部門財政預算開支實施全方位的監督,並運用聯網監督分析開支項目的效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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