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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不睦長者盼申社屋 團隊協助“老小孩”如愿


發佈日期: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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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下半年的一天,一位婆婆雙眼紅腫,面帶淚痕走進了施家倫宋碧琪李良汪議員黑沙環服務處,服務處工作人員看到婆婆狀況立馬讓她先坐下來緩一緩。過了片刻,婆婆情緒稍微平復之後,吸了口氣說道:“不好意思,剛剛因為和女兒吵架了,情緒有些激動。”她歎了口氣,緩緩說道:“我姓張,今年七十多歲了。幾十年前跟隨父母來到澳門生活定居,因從小體弱多病一直沒有結婚,後領養了一個女兒,現時跟養女在一起生活;一直以來,養女與我的關係沒有十分親密融洽。養女結婚生子後,五個人擠兩房一廳,因一些家庭瑣事煩擾,使得我們關係變得更加惡劣。我現在雖然和他們住在一起,但是我們是各吃各的,一個星期都沒說上幾句話,形同陌路一樣……”。“我現在整天以淚洗面,身邊沒有其他親人,也沒有地方可以傾訴。有時候心裡憋得慌,想找個人說說話都不行,心裡感到十分難過和無助,不知該何去何從。”

母女吵架.jpg

張婆婆接著又道:“偶然有一天,在街上遇到一位鄉親和她互訴了近況,她建議我來找施家倫、宋碧琪、李良汪議員服務團隊幫幫忙。”服務處工作人員輕輕拍了拍張婆婆的背,安慰道:“沒事,沒事,有什麼困難不開心都可以說出來,我們盡量幫您想辦法”。張婆婆开始哽咽地說道:“我現在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在這個家過得很不開心,我想要申請一處社屋單位自己居住”。工作人員聽完張婆婆的訴求後,便開始向張婆婆解釋現時的社會房屋法以及申請社會房屋所需準備的文件,以便讓她準備好相關資料向房屋局提出申請。

時間碾轉過了一年多,有一天張婆婆匆匆忙忙拿著一封房屋局的信件來到服務處,詢問是否是她申請社會房屋獲批了。工作人員連忙幫她拆開信查看,並向她解釋了信中主要內容。原來房屋局指張婆婆曾在內地有一處物業,需要張婆婆提供書面解釋。聽聞這個消息,張婆婆不禁有些情緒低落,她說:“我一個老婆子根本沒有錢,是早年內地兩位姐姐關心我,共同出資用我的名義買了一處單位。在我申請社屋之前,該單位因鄉下片區改造已被政府徵收拆遷,有關補償費用我至今也沒有收到,我現在還有保留相關的資料。”之後,服務處工作人員根據張婆婆提供的資料,協助其撰寫了一封書面解釋(附帶證明文件)及陳情信呈交房屋局。

社屋.jpg


日前,張婆婆再次來到服務處,她有些激動並開心說道:“我接到房屋局的電話及收到房屋局的書面通知,說將安排我上樓了,真是太謝謝你們議員團隊的幫助。”服務處工作人員看了看該通知信函,衷心為張婆婆感到高興。

 故事寫到這裡算是告一個段落,希望張婆婆獨居之後不再被那些家庭的煩心事困擾。看到張婆婆遠去的背影,筆者不由地有些辛酸,其實像張婆婆這樣的老年人從前也是一個家庭的頂樑柱,亦曾經為子女撐起過一片天空;現在年紀大了、老了,他們變成了需要關愛的“老小孩”。人的一生很不容易,我們要心中常懷感恩之情,日常生活中多點關愛家中的長輩,讓他們老有所依,安享晚年,令全社會成為一個融洽和諧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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