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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青會】唐可嵐就杜絕性犯罪提三建議


發佈日期: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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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澳近日接連破獲多宗風化案件,情況令人憂慮,民众青年會常務理事唐可嵐表示,性犯罪屬社會隱性欺凌行為,嚴重摧毀相互尊重的社會契約,而公開的事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呼籲有不幸經歷者需勇於舉報。

  她認為,性侵者多數持續犯案,由跟蹤、偷拍、滋擾、暴露、非禮、逐步變本加厲,嚴重甚至出現強姦及謀殺,對受害者及其家庭會造成不能逆轉的傷害,且有關罪行具仿效性,社會必須堅決杜絕。

  唐可嵐指出,無論遭受突如其來或長期的性侵害,當受害人自尊面臨挑戰或危害,被羞辱的無助感可能會對其心理造成嚴重創傷,甚至因此而失去自主信念,造成更沉默啞忍。

  她補充,羞恥心是不主動舉報的原因之一,部份受害人選擇隱藏事實、避開騷擾者、淡化侵害程度及嚴重性、試圖忽略或忍受、害怕名譽喪失、擔憂因報復而失去工作、甚至為侵害者尋找藉口,進而感覺孤立無援、自暴自棄、導致抑鬱等後遺症。


為此,她就杜絕性犯罪提出三點建議:

一、政府應向公眾加強對“應激狀態”的宣傳教育,讓公眾充分理解侵擾過程中的僵化屬自然反應,避免受害人沉溺於自責。教育社會大眾倘不幸遇到侵害時,應如何中止、拒絕、求助及舉報,以杜絕侵害行為。另外,亦應透過教育,促使“旁觀者”明白當察覺身邊有侵害事件,必須即時採取行動,共同阻止情況發生或惡化。


二、社會需對“性犯罪”營造零容忍的氛圍,並於高危地區宣示舉報資訊,提高舉報動力,警惕作案風險。並建議當局研究設立針對“性犯罪”的專門小組,加強專業培訓,以隱密方式搜集證據,保護及協助受害者,提升舉報意願。

三、審視現行法律刑罰的阻嚇性,由於會令被害人造成嚴重的後遺創傷,建議取消罰金代刑,研究提高量刑標準,賠償受害人的心理創傷復原,以更好地保障公眾的尊嚴及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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