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三屆特區政府上任來,施政一直以提升居民的生活質素為重,積極開展各類民生工程建設。為能提供更舒適的休閒空間給居民,民政總署近年來,亦不斷完善、美化、增設休憩區。如:完善南澳花園休憩區、美化白鴿巢前地休憩區、增設氹仔海濱休憩區單車徑等等。
根據民署官網資料顯示,於2012年12月,啟動了水塘休憩區步行徑鋪設工程,但令人疑惑的是為何會在動工後才在社區座談會(2013年1月9日舉行)上向居民介紹有關工程計劃呢?到底政府是想向居民諮詢意見?還是只是純粹通知一聲居民呢?如是諮詢意見,動工後才來收意見,那豈不是流於形式?
而根據報章的報導,在有關社區座談會上,該部門介紹的工程計劃是,於水塘休憩區位於友誼大馬路一側設置五個綠化遮陽棚,並加鋪一條燒面麻石路面,貫通整個水塘休憩區的步行徑。但在完工日期2013年4月後的今天,官網上的竣工圖片只顯示加鋪一條燒面麻石路面,並沒有五個綠化遮陽棚竣工的圖片。在昨天,我亦與同事親自到水塘休憩區走了一圈,也不見五個綠化遮陽棚,只見一條加鋪的麻石路面。同時發現在水廠一側的步行徑亦進行了更換燈柱工作,但部分燈柱位被挖開了一個個坑,並沒有填好鋪好,此些對居民的步行、運動等休閒活動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對於此工程,居民同樣充滿了疑惑,在座談會上聽到的是設五個綠化遮陽棚及鋪設麻石路面,不明白,行去水塘休憩區見到的則是工程人員在鋪設路面及只更換某一側的燈柱呢?為何五個綠化遮陽棚沒有與鋪設麻石路面合併為一個工程以減低對居民的影響呢?然而工程在4月份應已完工,但更不明白今天有一些更換的燈柱位仍是一個坑、駕住鐵馬呢?有關部門評定完工的準則為何呢?更令居民關心的是,在有關部門已經檢收工程的情況下,現時仍有坑的燈柱位要到何時才能完整填好鋪好,以讓居民能夠安全步行呢?對於種種問題,有居民希望有關部門能夠清楚解釋當時簽訂的合同內容是什麼?當承建公司沒有履行到合同要求時,有什麼處罰措施?
目前來講,有居民認為,相信最緊急的是要請有關部門督促承建公司在近日內要填好鋪設好有坑的燈柱位,以策安全。其次,居民需要的五個綠化遮陽棚計劃還在嗎?幾時能夠落成呢?最後,在整個過程中,居民充滿了疑惑,到底有關部門領導是如何有效落實特首提出的陽光政府施政理念呢?雖然現時烈日當空,但居民也想多感受真正的陽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