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慕拉士大馬路的望廈社屋──望信樓,於本月二十七日起按序安排合資格社屋家團簽訂租賃合同及領取單位鎖匙。望信樓總共提供一千五百九十個社屋單位,除了社會設施、商業空間、康體設施等,地面層亦設有巴士總站,而地庫三層則為公共停車場,設有輕型汽車及電單車泊位。
立法會議員李良汪
立法會員李良汪指出,望信樓設置的公共停車場,對紓緩該區的泊車需求起到一定作用,惟相關停車場規章現時仍未公佈,社會有意見認為,特區政府近期推出的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輕型汽車日間每小時收費八元,夜間四元;電單車日間每小時收費三元,夜間一點五元,標準較同區的其他公共停車場為高。加上近年新落成包括協和醫院、專科大樓、柯維納馬路戶外等公共停車場,收費均與上述定價標準相同,憂慮當局日後以“一刀切”的方式,將本澳公共停車場作出劃一高收費標準,增加居民出行開支與經濟負擔。
李良汪補充,本澳現時有不少公共停車場的輕型汽車及電單車泊車率也在百分之五十或以下,當局去年曾以提高公共停車場的車位流動性、推動駕駛者分流使用泊車率較低的公共停車場、減少停車場入口的車龍以免阻礙道路交通為由,計劃提高多個停車場的泊車費,其後因社會有較大反對聲音,最終只調整了青茂口岸停車場的收費。他認為,調升泊車費並非有效改善本澳現時各區泊車位不均的有效措施,更可能因用車開支增加而減低居民使用停車場意願。建議當局應先透過鼓勵措施,例如對現時泊車率低的公共停車場推出優惠,增加駕駛者使用的利因,避免造成公共泊車資源浪費及影響公共財政收入。
同時,在制定包括望信樓等新落成的公共停車場規章時,建議當局應結合該區的泊車需求、居民經濟狀況、公共停車場泊車率等多項因素作出綜合考慮,切勿再訂定高於過去的收費標準。長遠而言,建議就公共停車場收費設立定期檢視的機制,尤其泊車率持續低下的停車場,應就該區車流量、人口結構、出行習慣、泊位數量及收費標準等作出綜合分析,持續收集不同持份者意見,以制定科學及可行性的措施。
李良汪補充,現時幾乎所有公共停車場均以每一小時作為收費單位,但現行《公共泊車服務的營運及使用條件》,當中規範泊車費用的計算及支付,可按分鐘、小時或月計算,建議當局積極研究縮短公共停車場計費區間至每半小時甚至以更短時間為單位作計算,以提升公共泊車收費的合理性、靈活性及公平性,亦有利提升流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