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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麗君促跨部門稽查遏過界過職


發佈日期:202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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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安警於上月底在司打口某美容店查獲疑非法按摩場所,行動中,帶走涉案美容美甲店的本地女負責人及一名內地女外僱調查後檢控。經查問,涉案本地女店主供稱美容店有為客人提供按摩服務,惟女店主無法出示經營按摩場所的准照。女店主供稱,於去年六月開始經營上述美容美甲店,並於同年十一月開始聘用涉案內地女外僱任職美容師,女外僱日常工作主要是為客人按摩。

  對於有美容院涉嫌聘請外僱提供非法按摩,民众建澳聯盟副理事長、大律師施麗君表示,面對部分行業較難聘請本地僱員,僱主需聘請外僱工作無可厚非,惟僱主和僱員須遵守聘用外僱的相關法律規定,政府更應促進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加強行業監管。

  施麗君指出,根據《聘用外地僱員法》規定,外僱須遵守聘用許可,於指定工作地點為指定僱主提供工作,且只限從事獲批准的職務。倘於指定地點以外地方工作,即屬過界;從事獲批准以外的職務,則屬過職,兩者均構成行政違法。僱主不僅會被科處按涉及的每一僱員計算罰款五千至一萬元,還會被全部或部分廢止聘用外僱許可,並被剝奪其申請新聘用外僱許可的權利六個月至兩年。

  因此,不論僱主或外僱均要清楚了解外僱獲批准職務的具體範圍內容,如有疑問,應向相關部門詳細了解,不應抱僥倖心態鋌而走險。如美容院和按摩場所是兩種不同的行政准照,涉及不同政府部門,僱員職務也有所區別。

此外,過界或過職情況往往較隱匿,通常是透過巡查或舉報而被發現,故應加強跨部門的稽查監管,持續完善通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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