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排灣業興大廈及氹仔湖畔大廈等經屋的樓層走廊又出現大規模甩磚情況,對住戶出入造成嚴重安全隱患。
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指出,問題發生多年,在保固期內亦未得到有效解決,至今保固期已過,當局則以此為由表示屬小業主責任。他批評房屋局及建設辦等部門作風官僚、敷衍塞責,對小業主每日面對的危險置之不理,促請當局履行職責,主動協調跟進。
李良汪表示,湖畔大廈及業興大廈甩磚問題持續多年,幾乎每年冬天都甩磚爆磚,令居民出入提心吊膽、飽受困擾。
他以業興大廈為例,截至今年1月5日,共有368個位置“甩磚”;而業興大廈有10座,共242層,當中逾236層的電梯出入口頂部出現“空鼓”情況,過去更有清潔人員工作期間被脫落的瓷磚砸傷,需到醫院縫針治療,問題絕對不容忽視。
他引述當局過去所指,兩年保固期已過,問題應由小業主承擔。他質疑如果入伙若干年後因自然耗損出現問題,相信可以理解,但入住1年便開始甩磚,然後“年年甩、甩完又黐、黐完又甩”。 對當局推搪指天氣問題導致甩磚,李良汪指出。“但為何來來去去都係業興同湖畔甩磚,呢兩個地方特別凍?再講,當初驗收嘅係政府,喺保固期內又冇徹底根治問題,依家話唔關政府事,要小業主自己負責,真係合法合情合理?”
甩磚事件困擾小業主多年,李良汪表示,當局一直採取消極不作為態度,漠視當中存在的危險隱患。 房屋局肩負監察經濟房屋樓宇共同部分的管理、對分層建築物的管理作出技術協調及輔助等職責,最起碼都要主動協調建設辦、承建商及業主代表,共同商談具操作性的解決方法,而不是一味只說是小業主的責任,然後對問題置之不理。他批評當局作風官僚、失職卸責。 “諷刺的是,石排灣公屋項目分別以‘安居樂業’命名,如今有關小業主連出入安全都未能確保。”李良汪促請政府主動介入協調解決問題,根治年復一年的甩磚情況,還小業主真正安居樂業的居住環境。他又促請當局日後必須嚴格做好工程質量監控及驗收工作,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