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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部門合併重整應謀求四目標


發佈日期: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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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環境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自明年元旦起,環保局與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合併。

  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兼本會公共行政改革關注組召集人李良汪認為,部門合併及職能重組必須達到“程序簡化、釐清權責、績效提升、人員精簡”四項基本目標,而非簡單將兩部門的職能整合及人員加總。

  李良汪認為,完善組織架構可改善部門的效益與效率,提升服務水平。尤其在職能相近的施政領域,部門合併及重組有幾方面的好處,包括減少不必要的跨部門行政程序;避免職能誰屬、權責不清,更具條件宏觀地對有關職能的施政作規劃、部署及執行,有助精簡與節省人力物力資源等。總體而言,將有利提升政策推行及施政效率。

  他強調,對局級部門職能合併並非只是簡單的“1+1”工作,除在架構上會比原來減少領導官職,如何對廳、處等附屬單位的職能作理順、整合,甚至增設,是核心關鍵。建議當局在部門職能重整或合併時,須預先評估及審視有關工作是否能達到上指目標,切勿“為合而併”。

  李良汪指出,根據行政公職局資料顯示,截至去年底,包括受私法制度規範的基金會及具獨立人員章程的公共機構在內,本澳的公務人員共有三萬五千四十二人。

  他建議當局整體檢視各部門人員配置,並研究完善包括編制內人員及合同人員的“調動”與“調職”機制,為公務人員橫向調動創設更有利的條件,有助未來特區政府對整體公僕團隊的管理與部署。

  就有關其他職能部門的合併或轉移情況,李良汪表示,據悉教青局及高教局的合併、旅遊局轉到經財範疇等工作均已進入最後階段,預計將有消息公佈。他促請當局盡快落實及公佈其他屬首批架構重組部門的工作進程,以推動公共行政改革,優化施政效率、提升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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