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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籲宣教恆常化 倡設附屬單位履行職權


發佈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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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籲民防宣教恆常化

  政府昨日舉辦“水晶魚二○二○”大型颱風演習,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兼該會公共行政改革關注組召集人李良汪表示,演習已連續三年舉行,通過模擬演練提升應變能力,降低災難發生時對民眾及社會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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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兼公共行政改革關注組召集人李良汪


優化避險設施環境

  李良汪表示,颱風及暴雨容易引發低窪地區水浸,甚至威脅民眾安全,故尤其應針對長者、居於低窪地區人士及商戶進行持續宣傳。他指出,過往曾有民眾反映,青洲避風中心附近路段在颱風或暴雨期間容易出現水浸,或對進入中心避險的人士造成影響。促請各相關部門在遇上惡劣天氣前,檢視相關設施周邊環境,並因應情況盡早作出通知,以確保安全。    李良汪指出,本澳於一七及一八年分別遭遇超強颱風“天鴿”及“山竹”吹襲,市面遭受嚴重破壞,近年在當局努力及民眾防範意識提高的情況下,本澳防災能力已相應提高。他呼籲民眾切勿鬆懈,對民防工作應時刻保持危機意識,有效保障生命及財產安全。


  另外,立法會一常會正就“民防綱要法”展開細則性討論,並已更名為《民防法律制度》。李良汪表示,新文本不設立原法案建議的民防協調實體,即民防及應急協調局,維持由警察總局履行民防的主要職責。他認為是配合新屆政府對架構改革及精兵簡政的施政方向,對此表示認同。他認為,現時民防管理工作主要由警察總局負責,該局自一七年起增設民防及協調中心,已累積一定統籌及協調經驗,即使不設新局,相信亦具條件有效履行民防職能。


完善民防職權架構

    然而,原法案建議增設的民防協調實體職能包括恆常宣傳教育、持續完善民防預防措施及監督、制訂民防規劃、恆常向民眾提供諮詢服務、救災物資管理等,現時警察總局民防及協調中心職權未能完全配合,建議適當作出修改,並透過增設廳、處級附屬單位,設計及執行有關工作,以配合未來法律生效及民防工作的實際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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