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與市政署合作,首次將私人古樹納入“古樹名木保護名錄”。
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李良汪指出,根據文遺法規定,業權人有責任及義務管護好私人古樹,如有需要亦可要求政府相關部門提供技術支援。
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
然而,在私人古樹的保育方面,過去由於政府無法與私人地方的古樹持有人取得聯繫,或古樹持有人既不履行保護責任,也不願把古樹交予政府管護,導致有關工作受到一定影響。
他補充,現時古樹名木總數中僅有四株屬私人擁有,其餘五百多株由政府管理,據悉市政署將進一步把更多古樹納入名錄,當中包括位於私人業權或土地內的古樹。
李良汪認為,古樹保育屬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呼籲私人古樹的持有人積極履行義務,做好或配合古樹管護工作;並促請市政署嚴格按照“古樹名木管護機制”,對古樹進行評估、巡查、管護及紀錄等工作,保育好珍貴的自然資源,承傳民眾集體回憶。
呼籲社會做好配合古樹管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