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顏色轉換:
  • 字型大小:
  • A
  • A
  • A

“膠袋收費”11月18日開始實施!


發佈日期:2019/11/19
  • 分享至:

  第16/2019號法律《限制提供塑膠袋》於11月18日起正式生效,法律訂明除兩種豁免情況(即未事先包裝的食品或藥品,或機場禁區零售業場所取得且受攜帶手提行李安全限制的貨品)外,商戶在零售行為中須對每個所提供的塑膠袋收取定額一元的費用(任何尺寸的塑膠袋均劃一收費)。



  特區政府期望透過法律營造減塑氛圍,法律的重點並非收費或處罰,而是希望減少塑膠袋的濫用情況,呼籲市民減少使用塑膠袋並自備購物袋,而商戶在有需要時建議只提供合適數量和尺寸的塑膠袋,共同實踐減塑行為。

  有關法律詳情、相關內容及宣傳品下載等,可查閱環境保護局專題網頁(http://www.dspa.gov.mo/plasticbagcharge.aspx)




 
瀏覽次數:4492

訂閱會訊
回最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