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議員陳明金提出書面質詢,批評當局所設的“完善現有機電設施監管的跨部門小組”監管不力,未能發揮作用,機電設備實質各有各管,質詢當局如何提升行政部門的監察及協調能力。
陳明金指出,針對公共及私人工程的《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今年實施,工務局冀規範工程各個環節,保障居民安全。但最近“永添”升降機設備嚴重老化,九台中三台出現故障需暫停使用,新、舊大廈管理公司為升降機維修問題爭持不下,反映出舊管理公司對大廈共同部分設施長期疏於維護,房屋局監管不力。質詢房屋局對其監察樓宇的共同部分,平時做了哪些工作?政府的監察機制如何運作?是否“有問題有投訴”才運作,否則就形同虛設?
他認為,“指引”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原來機電設備恆常保養的空白,規範了業界行為。但以升降機為例,如果管理公司不主動,電梯年檢和日常維護工作亦難以展開。指“完善現有機電設施監管的跨部門小組”在“永添”出現問題後一直沉默,實際情況仍是部門管理分散,各有各管。質詢當局除加強業界管理外,現正諮詢的《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應否加入管理公司對升降機年檢和日常維護的具體職責?當局出台非強制性的“指引”後,會否立法確保該項工作強制執行?就機電設備管理,政府曾提出四個方向的監管策略,現在進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