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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會期工作總結】李良汪​冀新一屆政府構建有效溝通機制 使政策更貼近民意


發佈日期: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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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李良汪“第七屆第三會期立法會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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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李良汪



李良汪就監督政府方面作工作匯報,並提出五方面工作的意見建議︰

一、 調整機制確保長者權益 貫徹老有所養施政目標

養老金是本澳社保制度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對保障長者退休生活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養老金受限於現行機制,當局一直強調現時仍未達調整標準;敬老金方面,自二O一八年調升至九千元後,距今已逾六年未再作出調整。長者過去為推動本澳社會發展,付出不少努力與貢獻,為相關群體的晚年生活提供良好保障,毫無疑問是社會總體共識。當局有必要持續優化及完善本澳社保制度及政策措施,推動提升長者退休生活保障的施政方向。遺憾的是,在我們團隊多次反映必須優化養老保障後,當局仍然無動於衷。


我們再次促請特區政府必須儘快檢視長者有關的各項給付金額,並就養老機制提出短中長期三方面的建議。短期方面,敬老金作為特區政府對長者關懷的體現、弘揚敬老美德的制度,在養老金受限於制度標準未具條件調升的情況下,當局應儘快調整敬老金金額,並檢視養老金調整機制是否符合現時社會實況;中期方面,應制定養老金與最低維生指數的掛鉤機制,真正有效保障長者最基本的生活;長期方面,設立“關愛基金”,例如用於央積金未能注資時撥款支援之用,作為長者及弱勢群體的兜底保障。




二、 加強打擊遏止非法工作湧現 落實本地優先持續就業原則

在旅遊業復甦帶動下,本澳近年就業狀況好轉,失業率持續下降。但在數據亮麗的背後,非法工作屢禁不止,“假招聘”、無薪假等情況仍然存在,不單對本地僱員的持續就業產生不穩定因素,同時亦對各行業健康發展,以至本澳就業政策的核心原則造成影響,尤其非法工作趨向形式多樣化,“澳門約拍”、“特別駕照”人士非法工作等情況不斷湧現,除對本澳相關行業與本地僱員的正當權益造成損害,更嚴重破壞本澳社會法治,亟需當局關注及主動跟進。


此外,社會上仍有不少有意投入勞動市場的居民,因年齡或身體缺陷等原因一直未能順利就業;更有部分正從事固定工作崗位的僱員,在非自願情況下被要求申請無薪假,甚至以各種各樣的理由辭退。必須強調,“就業是民生之本”,保就業等於保社會穩定。當局亦曾在不同場合多次強調,確保本地居民優先就業是特區政府的重要施政原則。事實上,僱員於職場當中仍然處於相對弱勢地位。如何有效落實有關工作,保障本地居民優先就業並穩定就業,以確保民生福祉與社會穩定,值得當局深思。

過去一個會期,我們持續關注本地居民就業的情況,多次促請當局要持續審視本澳大型企業聘用外僱的情況,落實外地僱員僅作為臨時補充本地人力資源不足的原則。尤其非專業外僱從事的職位當中,有多少為本澳居民有意願入職且適合其從事的崗位,應向社會清晰公佈具體資訊,包括涉及的職位與數量,釋出當中本澳居民有能力擔任的職位,有效保障本地居民優先就業及持續就業。




三、 物價上升居民生活壓力沈重 依法啟動機制保障消費權益

物價升幅關乎社會大眾的生活開支,尤其對於低收入家庭或收入主要依賴政府福利及援助的長者而言,“未受惠旅遊復甦的紅利,已面臨物價升幅的困擾”。事實上,社會早有聲音質疑本澳物價持續高企,尤其油品價格長期“加快減慢、加多減少”,不單止影響居民生活,還加大民生店舖經營成本,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造成惡性循環。


過去,我們團隊透過不同渠道多次向政府反映,推動政府儘快修訂與消費者權益相關的法律法規,從法律層面提升消費者合理保障。遺憾當局雖於2021年公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其後亦相繼出台《消費者委員會的組織及運作》與《消費者諮詢委員會》兩部配套行政法規,卻至今仍未有依據《消保法》規定,啟動油品價格調查機制,釐清價格形成及其合理性,令政府依法監督的權力無法落實、形同虛設。


當局去年曾指出,正研究本澳能否引入95汽油,並向相關經營者了解油庫供應和運輸等問題;同時,新城A區已有兩地段規劃用作油氣合建站。我們將就相關情況持續跟進,監督政府儘快向社會公佈規劃情況,並推動相關部門未來在新批給合同中加入相關條款,確切保障消費者合理權益。



四、 房屋政策影響居民置業規劃 因時因地制宜保障安居之權

居住問題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甚至影響人生規劃。政府為回應社會不同階層對住屋的需求,推出包括經屋在內的房屋五階梯政策,原意雖好,惟隨着近年各項房屋政策不斷推進,以及社會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五階梯的銜接出現斷層,名存實亡,加上定位不清晰,令相關政策已不合時宜。


此外,公共房屋旨在協助特定收入的居民解決居住問題,惟包括石排灣業興、居雅,氹仔湖畔,青洲青泉樓在內,公共房屋出現的質量問題令居民深受困擾,部分大廈“甩磚”情況持續多年未能解決,對居民生活均構成嚴重隱患,惟當局一直只按章辦事,任由情況惡化,未有主動跟進,漠視居民安全。


我們將會持續跟進,並要求相關部門主動協調承建商與住戶達成共識,儘快解決是次事件。同時,促請當局對本澳現存其他公共房屋進行全面排查,及時發現並解決可能存在的相關隱患,並需建立定期的檢測和維護機制,透過嚴格的質量標準和監督措施,從源頭上杜絕相關問題再次發生的機會,切實保障大廈居民的居住安全。


值得指出的是,橫琴“澳門新街坊”作為粵澳雙方政府合作打造,建在橫琴、澳門模式的居住社區,對澳門居民融入深合區生活起著示範作用。但於居民遷入初期,不少社區配套、醫療設施、通關交通等均未能滿足居民需求。樂見當局聽取我們反映的意見後,對部分問題亦已作出積極回應,包括社區內為居民專設的穿梭巴士服務、跨境搬運與諮詢,以及通關安排等。但在醫療設施、教育配套及通關軟硬體方面,仍亟待關注。期望兩地政府加大資源投入,落實並做好“新街坊”社區配套建設,以“新街坊”模式印證澳琴發展一體化是可行、可取、可為的。


必須強調,住屋需求是社會最主要的訴求,且持續存在並不斷累積,除了現時在輪候的居民,當局亦不能忽視青年群體未來因應生涯規劃、家庭結構變化等原因而衍生的住屋需求。我們認為,房屋規劃必須有長遠的部署,因應不同群體的住屋訴求不斷累積,掌握數據、科學分析,除按照本澳人口普查數據、城市總體規劃及各分區具體規劃等對未來社會住屋需求作出評估,促請盡快檢視及修改《經屋法》,落實經屋恆常申請機制,以及讓經屋購買者,在家庭結構改變後可允許“補錢換屋”,讓政策更貼合社會需求及澳門發展。



五、 公營醫療服務輪候時間冗長 推行全民醫保制度靈活保障

完善的醫療服務是居民尤其長者及弱勢群體最重要的訴求之一,雖然特區政府每年投入大量公共財政資源為本澳居民提供醫療保障,但實際成效卻有較大落差,尤其公營醫療機構輪候時間長的問題仍然未能有效解決,為社會詬病。


值得指出的是,本澳逐漸步入老齡化社會,可以預視醫療需求將會大增,我們認為,當局應透過現時已掌握的數據,全面檢視及評估日後的醫療需求量,從而制定精準應對規劃,讓公帑支出發揮更大效益。


針對以財政資助方式協調的非牟利醫療機構,建議當局應對其使用人次作出更準確預測,重新評估服務需求,以制定有效的醫療分流方案,包括重新檢視資助名額的釐定標準及增補資助的方式,進一步分流病人,避免就診者過度集中於公營醫療機構,加大公營醫療壓力的同時,延緩患者病情。


同時,我們將繼續推動當局儘快就全民醫保制度的可行性作出探討,讓具有“可攜帶”屬性的全民醫保減輕公營醫療壓力,進一步完善本澳醫療保障體制,為本澳居民提供更多醫療選擇。




上述多項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政策未能有效推動,甚至在政策施行過程中被公眾質疑,影響社會對政府施政信心。凸顯領導官員對社情民意敏感度不足,加上多年來仍未建立與社會有效的溝通渠道,無法真正了解社會訴求。“缺乏溝通、施政離地、自我感覺良好”的處事作風依然在部分公共部門及領導官員的施政當中可以看到,亦被民眾所感受到,對社會造成影響之餘,更窒礙政府改善施政的步伐。


此外,部份政府官員及部門領導對議員行使監督權力提出的質詢敷衍了事,漠視議員依法履職的責任,官僚思維與施政陋習不改,與特區政府提倡增加施政透明度背道而馳。期望新一屆政府領導及主管汲取教訓,構建有效溝通機制,貫徹“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的施政理念,讓政策更貼近民眾所需。


必須強調,作為領導及主管官員,行使的是公權力,更需貫徹“有權必有責、權責要相當”的原則。雖然,在我們多年來積極推動下,特區政府已逐步開展《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等相關法律的修訂工作,從制度層面強化對各級領導及主管人員的管理,明確其應承擔的義務。但對真正落實官員問責制度,這仍只是一個開始。


“官員問責,重在執行”,我們將繼續監督新一屆政府完善專門適用於公共部門領導主管的紀律制度方案。同時,推動政府持續提升公共部門績效治理及提升施政透明度,落實各項有利社會發展的公共政策、持續反映並跟進民生訴求,並將加大力度監督特區政府施政及官員履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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