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議員李良汪在運輸工務範疇施政辯論時表示,目前都市更新問題往往因舊區人口密度、城市規劃等因素設限,導致項目停滯。隨著A區明年起將提供逾4,000個社屋單位,可否考慮將舊社屋居民遷至新區,騰出土地改作公共設施,同時依法放寬同區都更項目的人口密度限制?此舉既能控制整體密度,亦可推動都更。李良汪議員的發言及政府官員的回應,全文如下:
應如何界定需推動都更的區域? 過去常歸因於法律或業權收集問題,現行法律已有案例可循,但政府往往因舊區人口密度、城市規劃等因素設限,導致項目停滯。是否僅因控制人口密度,就須限制所有項目的地積比率及單位上限? 例如北區二除嘉翠麗大廈外,尚有樓齡逾40年的社屋。隨著A區明年起將提供逾4,000個社屋單位,可否考慮將舊社屋居民遷至新區,騰出土地改作公共設施,同時依法放寬同區都更項目的人口密度限制?此舉既能控制整體密度,亦可推動都更。關鍵在於未來都更的具體區域與時間表為何?
目前部分巴士路線如26A、21A站點逾70個,影響效率。明年巴士合同屆滿正是優化契機,可否研究以特班車或路線拆分等方式改善?此外,隨着A區人口增長,整體巴士網絡佈局將如何調整?
閒置土地:應持續做好未規劃土地的日常管理,如除草、滅蚊,避免影響社區環境。亞馬喇地下空間:使用率長期偏低,未來有何活化規劃?
公共停車場電單車位:71個公共停車場中,59個設電單車位,其中44個使用率低於50%、15個更不足10%。全澳電單車約12.5萬輛,但公共泊位僅約7萬個,形公共停車場有位沒有車泊,外面就有車沒有位泊的困境。應透過優惠費率等方式,引導車輛進入使用率低的停車場,以善用資源、減少路面違泊及警力負擔。
最後公共充電設施問題,關鍵要普及私人私廈的充電設施怎樣去完善,這個才是更加核心,包括法律方面的完善。
追問:控制人口密度是否只能透過限制私人項目? 鄰近逾40年樓齡的社屋雖曾耗資維修,但漏水等問題不斷。A區將新增大量社屋,能否以「騰籠換鳥」方式遷移居民,並將舊址轉為公共設施,從而兼顧密度控制與都更?
舊郵電局項目因政府持有約20%業權較易推動,未來是否僅能推動政府持有業權的項目?私樓都更如何落實?
當局回應:
運輸工務司譚偉文司長:都更旨在透過維護、修繕或重建,活化殘舊城區。澳門人口稠密,必須嚴格控制居住密度。現行法規已放寬地積比,由20米增至90米,但增加面積應用於提升居住質素,而非增設單位。業權人可考慮加入商業、停車等用途。目前問題在於住戶期望無償重建,導致發展商卻步。政府已指示都更公司介入探討可行方案,其中紅街市郵電局宿舍重建項目將短期啟動,成為結合居民重建與增加公共設施的標誌性案例。
部分路線重疊率逾90%,將優先重整。A區巴士服務會按入住情況動態調整,現有3條路線,未來將適量增加。閒置土地由土地工務局清單化管理,並定期維護。亞馬喇地下空間因動線迂迴使用不便,短期內將推行改善措施。同意電單車位使用率不理想,將透過市場機制,如優惠措施,提升低使用率車場的泊車誘因,相關修規工作將逐步推進。私人樓宇充電設施除修法外,亦須觀察電動車市場趨勢,如超充站、換電模式發展,法規修訂會積極推動。
人口密度管控為整體區域規劃,例如北區一、二均需總量控制,非僅針對單棟樓宇。舊社屋重建後未必繼續作居住用途,但拆除個別社屋不等同可放寬周邊發展密度,須綜合考量。都更項目中業主通常需分擔費用,紅街市項目亦然。政府正透過都更公司尋求更優方案,致力推動各類重建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