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良汪表示,就公共停車場電單位低停泊率、縮短社屋上樓輪候時間、澳門閒置土地管理、支援大廈管理機關及電動車推廣計劃的公布時間等五方面與司長辯論有關的內容:
一、改善公共停車場電單位低停泊率
目前,公共停車場內的電單車位長期處於空置狀態。本澳有63個停車場,有51個可以泊電單車,其中有43個停車場的電單車停泊率低於50%,當中有14個低於10%,甚至有停車場低於4~2%。
最近,特區政府公布7個高泊車率的公共停車場進行加價,至於泊車率低的公共停車場,尤其是電單車,應如何引導駕駛者使用有關停車場?以避免公共停車場出現“有位無車泊“,以及街道上“有車無位泊”的情況。
冀當局要思考如何協調好公共資源,任何的政策都應有一個推動和鼓勵的作用。倘有關情況繼續惡化,造成公共資源浪費、公共財政收入減少、公共道路違泊、公共道路壓力增加,形成四輸局面,當局真的要落實思考有關改善措拖。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覆表示,關於公共停車場電單位低停泊率的問題,現時澳門部分區域是具有充足停車位的條件。所以,認為路面應要減少電單車車位,擴闊行人路,種植樹木,提供更好綠化空間。
二、縮短社屋平均上樓期的承諾
現時承諾平均上樓期為四年,實際上可以做到一年左右的時間上樓,除了T1單位需時較長外。現時,處於分配中及維修中的社屋約有五百多個,明年落成的慕拉士社屋有1,590個,加上未來新城A區將有四千多個社屋落成,未來的供應量相信是穩定的。
在此,是否可以承諾澳門居民4年上樓期的諾言進一步縮短至1年或2年?為何提出這觀點,皆因現時社屋輪候補貼已取消,取消原因是合理的上樓期間已落實,政府表明亦不會恢復。但申請社屋的居民相信大部分都是基層,以T1單位為例,輪候期間,他們每月都要交付租金,“今餐唔知下餐米”的情況下,他們在等候期間生活仍是非常辛苦。
為此,期望特區政府在施政方針上縮短上樓承諾期,在政策上予以明確規定,在實際操作上和縮短上樓承諾上雙管齊下確保居民利益,讓居民多一份安心。
羅立文表示,短期內未必能滿足社屋需求,但隨著新城A區4,800個社屋單位在2026年至2027年落成後,屆時社屋將有足夠供應,上樓時間沒有問題。
三、澳門閒置土地管理
今次主要從“管理”角度出發,不是“善用”的角度,因為早前司長已表達難處理土地臨時批給後無法收回的問題。
但認為現時官地的管理並不能因此一直閒置。以船人街為例,該地長期長草,有昆蟲生長,甚至蛇的出現,嚴重影響居民的生活。政府需要一直花費人力物力對該地進行除草滅蚊工作,引伸出另一問題是其公共財政的支出,因為涉及不同部門的責任範圍而導致互相推卸有關的支出。
為此,相關土地管理部門,特別在土地監督實體上,協調好有關工作,並恆常清理閒置土地的雜草及蚊蟲。
羅立文回覆,關於閒置土地管理,現時主要問題有兩方面,第一人力資源不足,第二,有關土地管理的職能部門的預算緊張,所以只能按重要程度來作定期清理。
四、支援大廈管理機關
現時,房屋局可以查看澳門大廈管理機關名冊,私人樓宇及公共房屋的管理機關有八百多個,但相比全澳樓宇數量來就,仍然相差不少。
特區政府在政策推動上是否可以思考更多可加強的地方,正正因為澳門居民的公共意識尚待加強時,成立大廈管理機關的步伐才會緩慢。因此,政府的大力支持及推動絕對有助加強澳門公民意識,營造優美居住環境。認為職能部門有責任有權力去承擔更多的工作。
羅立文表示, 關於支援大廈管理機關的問題,完全同意!公務員協助有關事宜是應該的,但公務員每次外出協助,有關職能部門要支付超時工作的費用,對部門的成本造成負擔,所以要平衡有關的工作和成本的問題。
五、電動車推廣計劃的公布時間
不少居民關心電動車推廣計劃,期望有關當局進一步介紹該計劃,聽聞今年內推出,想確認一下是否屬實,以及有何內容?
環境保護局局長譚偉文表示,電動車推廣計劃將於今年內推出,針對不同類型車輛、充電設備和基礎設施等提出發展目標及相關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