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顏色轉換:
  • 字型大小:
  • A
  • A
  • A

【行政法務範疇】李良汪促落實官員問責 支援基層公務人員


發佈日期:2021/11/25
  • 分享至:

一、公職法律制度

特區政府近年推出多項涉及公職法律制度修訂嘅計劃,但係部分修訂工作唔係“影都無埋”,就係畀人“得個講字”嘅感覺。例如分級調薪、評核改革等,相信由於唔具備條件推行,“然後”就冇咗“然後”。

探討一啲有“然後”嘅:跨職程晉升機制,原意係畀符合條件嘅公務人員,透過參加跨職程培訓考核同晉升開考,向更高職程發展。呢個係好事嚟嘅,但自2017年公開諮詢到依家已經有四年時間,明年施政報告亦都再次提出,會設立跨職程晉升機制嘅具體方案,包括原則、條件、培訓,以及考試嘅規範,但方案需要喺明年第四季先完成,加上之後啟動修法程序,唔少公務人員都想知道究竟幾時先可以正式落實?因為都擔心會唔會又係“得個講字”,“拖下拖下”又一屆政府。

政府總部.jpg

回顧近年涉及公職法律制度嘅修訂工作,除咗2018年《人員通則》,以及今年對職程制度做咗部分修訂,令社會印象最深嘅應該都係招聘制度嘅“改革”,十年間經歷多次大修小改,頻繁程度不知應該講係“持續改善”定係“朝令夕改”。客觀嚟講,依家公職招聘所引申嘅爭議確實比過去少咗,只係唔知係制度已經有所完善,定係特區政府控制公務人員增長,招聘少咗先無事發生。

無論如何,公職法律制度涉及招聘、晉升、評核、培訓、薪酬、職程等等,方方面面都係環環相扣,請問司長,有冇系統性及全面性嘅公職制度改革藍圖?有嘅話可唔可以具體介紹。

另外,明年施政方針提出修改《人員通則》,確立符合實際需要嘅人員調動方式。呢個方向我係認同嘅,但亦都有質疑,都想探討一下。《人員通則》嘅調動方式包括調任、派駐及徵用,但只限確定委任嘅公務員,呢部份嘅公務員佔唔夠4成;而行政任用合同人員如果想橫調到其他部門,就要透過《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調職嘅方式,呢種聯繫方式嘅公務人員佔近五成,所以單靠修改《人員通則》就可以充分運用特區政府嘅人力資源,完善橫調機制?我係質疑嘅,係咪都要修改埋12/2015,喺到都想聽下政府嘅解釋。

另外,啱啱議員同事都有講,依家想調任或調職唔係咁容易,起碼要搵到部門收,仲要原部門放人,所以都想了解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生效六年以來,成功調職嘅數據,唔知當局有無掌握?

問責.jpg

 

二、官員問責

啱啱司長都介紹咗,將會由行政、紀律,以至刑事制度完善官員問責,不斷完善工作係直得支持嘅,但單憑呢三方面係咪就可以建立良好嘅官場承擔文化?我係有保留嘅。但必須強調,官員問責唔係話做錯少少嘢就要落台,更加核心嘅精神係希望透過健全制度,令官員更有擔當同更有承擔。所以唔知除咗頭先介紹戈三方面外,司長仲有冇其他措施可以加強官場承擔文化?

另外,本來講咗今年會起草官員問責嘅法律法規,但公職局喺最近回覆本人書面質詢嘅時候都提到,已經對現行各級官員職權嘅規定,進行咗分析梳理,下一步將制定具體嘅修法方案,按序推進相關法律法規嘅修改。想了解清楚,係咪代表有關工作今年又“跳票”?究竟特區政府有冇明確嘅落實時間表?因為呢個問題除咗社會,就連特區政府都講咗好多年。如果冇明確嘅時間表,好容易“講下一年,講下又一年”。希望喺落實進度方面都可以介紹一下。尤其國家主席習近平亦都多次強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我諗儘快完善同落實官員問責制度,亦都係公共行政改革嘅重要一環。

 三、基層公務員

喺支援基層公務人員方面,明年施政總算見到一個亮點:將經濟補助,延伸適用到,符合條件嘅“公職金制度”離職人員,頭先都有同事提過,高局長亦都答咗稍後會有更多詳細資料。我想探討嘅係,雖然“退休金”同“公職金”是兩種制度,但既然頭先講到嘅經濟補助,可以延伸到符合條件嘅“公職金制度”離職人員,未來係咪有條件透過同一方式,為“符合條件”嘅基層公務人員嘅退休生活提供更多保障?因為呢個都係唔少基層公務人員關心嘅問題,尤其“公職金制度”的基層公務人員。

講到支援基層公務人員,特區政府一直都強調關注,尤其低收入公務員嘅生活狀況。但事實上,政府依家對“基層公務員”都仲未有清晰定義,究竟是以薪俸點抑或人員組別嚟劃分,例如橫向職程嘅勤雜人員,第一職階110點、第十職階240點,如果按啱先局長講到,對220點或以下嘅經濟補助措施呢條線去界定嘅話,咁第一職階勤雜人員就算係基層?第十職階勤雜人員就唔係?因為如果連定義都未有,仲點講幫扶“基層公務員”?都希望同政府探討一下。

 電子政務.jpg

四、電子政務(G2E)

近年政府喺便民、便商,以及公共部門之間嘅電子政務工作都有唔少舉措,呢啲都係客觀事實。但有一個重要持份者,我認為仲係做得唔夠嘅,就是對公務人員嘅電子政務工作方面。雖然公職局推出咗公務人員管理及服務平台,但收到唔少反映,系統客製化程度唔夠、兼顧唔到唔同部門嘅運作特性,導致影響使用,公職局有冇掌握長期使用相關系統嘅數據?對於未有普及使用嘅部門同人員,又有冇主動了解原因係乜?有咩改善措施?呢方面都想了解下。

五、公務人員非辦公時間工作的問題

分屬唔同部門嘅公務人員反映,經常喺非辦公時間,甚至晚上11、12點,仲會收到上級下達嘅工作指令,或要求即時答覆非緊急嘅工作內容。上級作為評核人,有時真係無辦法唔覆,長期係咁又會對休息同工作績效做成影響。


司長回應:

◆職程改革方向是減少特別職程,簡化公職職程的構成,以便於人員管理及內部流動。

◆官員問責將循行政授權、領導主管專有紀律制度及刑事制度三方面改革,明年會公開諮詢社會意見。

◆若基層人員申領經濟補助後仍有生活困難,還可再申請每月生活補助。當局正就經濟補助延伸至“公職金制度”離職人員的資格標準進行研究。




 
瀏覽次數:1110

訂閱會訊
回最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