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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李良汪:殘樓居民水深火熱 都市更新迫在眉睫


發佈日期: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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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李良汪表示,特區政府先後提出舊區重建、重整,至現時的都市更新,歷經逾20年,除極少數自行重建的樓宇,總體而言工作未有具體成效。事實上,本澳各區不少高齡老舊樓宇居住條件及環境令人擔憂,引伸衛生、安全及消防等隱患,情況亟待改善。如今《都市更新法律制度》、《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等法律亦已生效多時,但現時仍未有按照《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成功進行重建的樓宇。


值得指出的是,北區-2曾有老舊私人樓宇的業權人有意進行重建,亦已取得足夠的業權百份比,但基於當局需控制該區人口密度,樓宇住宅單位的最大許可數僅比原有多5個,令項目未能吸引私人實體進行投資,最終難以推行重建。必須強調,在結合整體城市規劃的前提下,設法為重建項目提供最佳方案,是突破本澳當前都市更新瓶頸的關鍵之一。尤其本澳都市更新工作多年來進程緩慢,亟需成功案例作為示範,以提振社會對政策的信心,否則倘樓宇重建都難以落實,更遑論都市更新及改善居民生活環境。


請問行政長官閣下,除了限制樓宇的單位數量以控制居住密度,特區政府會否從整體片區規劃方向考慮,例如先依法提高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及單位數目上限,待日後社會房屋供應充足時,將北區-2台山平民新邨等逾40年的社會房屋地塊轉為其他公共設施用途,這既符合城規平衡該區居住密度的要求,亦為私人項目推動都市更新創設有利條件,以減少樓宇老舊衍生的各種問題,落實都市更新為改善居民生活環境的目的?



行政長官回應:

關於舊區重建,相關名稱與政策雖經多次調整,但一直是我們關注的重點。我在競選期間亦曾提及舊樓狀況及相關議題。您所提出的片區或整體區域更新,我們已開始探討,並將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及後續分區規劃的規定,綜合考量舊區重建、片區宜居性、居住環境及整體協調等面向。


下一步,我建議可先從北區、青洲一帶著手,就規劃條件圖展開公眾諮詢。過程中需共同探討如何協調樓宇高度、人口密度與整體規劃,以實現區域均衡發展。目前,除新發展區(如A區)較易推動外,舊區的規劃條件圖仍待完善。據了解,北區、青洲及林茂塘一帶的規劃工作,已由相關部門推進中。


未來,希望議員、社團與政府部門共同協力,平衡都市更新、舊區重建、居住環境改善及城市面貌提升等多重目標。至於都更公司的制度與配套,尚需各方共同研議。明年舊區規劃條件圖將陸續推出諮詢,屆時期待社會共同參與,尋求共識,以逐步改善居住環境。感謝您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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