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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家倫籲破除制度障礙深化行政改革


發佈日期: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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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十七年來,政府無停止過公共行政改革,特別是近年來,政府撤銷、合併、重組多個部門,但是市民依然感受不到政府施政效能的提升,跨部門合作效率低、行政程序漫長等問題仍然非常嚴重。

例如,申請一張飲食牌照,牽涉到工務局、消防局、民署等多個部門,雖然政府表示是一站式服務,但是文件都是由各有各批,交齊文件,無出錯的情況下完成整個程序最少都要半年。另一方面,工務局對於歷史遺留的僭建問題抱住消極處理的態度,導致每當創業人士租用舗位來申請牌照時,都因舖位的僭建問題無法順利開業,嚴重加劇中小企業的創業難度和創業成本。

我亦曾經多次建議政府重新梳理政府權責分工,建立權力清單,避免“一事多管”,加大權力下放,減少不必要程序,由前線專業人員直接把關,打造聯合辦公與審批機制。亦建議政府加快建設智慧政務,推進公共服務的網上受理及審批進度查詢等工作。但是多年來,政府並未對就上述意見作系統性梳理,導致改革流於表面,這種“斬腳趾避沙蟲”的做法,令到跨部門審批、行政程序漫長等根本性問題未見改善。

國家主席習近平說過,改革是一場革命,改的是體制機制,動的是既得利益,不真刀真槍幹是不行的。如果沒有破除利益阻礙和體制障碍的勇氣,所謂改革只會走形式、走過場。澳門的公共行政改革,要有所突破,還需要有更大的決心、擔當和力度。

就目前的公共行政改革,特別是對於市民不滿意的程序繁瑣、批覆緩慢問題,我再次建議政府:

一、全面梳理“一事多管”的現象,透過補償機制,裁減不必要的部門、人員和跨部門組織,建立權責匹配、分工清晰的權力清單;

二、修改不合時宜的«行政程序法典»和部門內部指引,加大權力下放力度,裁減不必要的程序,加大前線工作人員的權限,以“送服務上門”、“上門解決問題”的標準去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三、將公共行政服務水平及改革成效納入部門評核範圍,大力提拔勇於改革的政府官員和部門主管,設立固定比率淘汰評鑒不合格官員,建立“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官員選拔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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