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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碧琪促徹查文化局違規招聘


發佈日期: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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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廉署公佈調查報告,揭露文化局以“工作多、人手少、招聘慢”為由,違反有關公職人員開考法律規定,繞過上級機關的審批和監管,以取得勞務的方式長期大量聘用工作人員,事件引起社會震驚。

作為一個政府,依法施政是根本,為官者守法亦是最基本原則。但現實情況是,作為行政部門不按既定法律程序,用人唯親,甚至有不少官員不作為、亂作為,任意妄為,令人心寒。連串事件發生,反映出公務員法律知識的確十分薄弱。退一步講,就算再好的法律,倘若公務員守法意識不足,甚至故意規避法律規定,必將嚴重影響到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

今次文化局事件雖然是個案,根本上反映的卻是整個行政生態問題。直到目前,有關當局只是一如既往表示會認真研究分析廉署報告內容,採取相關措施,避免同類事情再發生。至於廉署批評的涉嫌違規違法問題,既無繼續進行行政調查,亦無啟動問責程序,社會擔心事件最後會不了了之。

作為一個負責任、依法施政的政府,對於違法行政行為屢屢發生,絕對不能掉以輕心,甚至避重就輕,對相關違法行為的懲處和問責,也並不能“高高舉起,輕輕落下”。現時主管行政體系的行政法務高官,需秉承「警鐘長鳴」的態度,對事件中深入了解,還原事實,給予社會交代。

針對文化局違規聘人事件,社會關注度極高。本人認為,行政法務範疇作為整個公共行政團隊的主帥,應以身作則,主動介入,建議可獨立成立專責內部調查委員會,徹底調查清楚事件,讓社會重建對政府依法施政的信心,而非讓上級領導自行處理,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以提高行政問責的阻嚇力。

與此同時,應檢討及完善現時機制存在的問題,包括加強監管措施,完善行政程序,以及加強部門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讓上級的政策下級官員都能夠有序有理合法化地執行。

另外,鑒於現時公共部門在具體行政過程中時常出現違規違法,除了需要加大相關公職人員法律培訓外,關鍵是要完善制度規範和機制保障。建議政府參考內地很多政府部門內部專門設置法制辦、政策法規處等職能機構,針對各部門文件和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以確保行政部門施政能合乎法律法規,以達依法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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