氹仔中央公園造價超過四億四千萬。自2012年啟用以來,園內不少設施出現老化、故障、殘缺等問題,雖然當局進行過多次修補工程,但是問題依舊存在。近日,當局決定耗費二千萬,改善公園兒童休憩區環境及設施,再次引發社會的關注。市民擔憂的不止是公帑開支的問題,更加關心的是公共建設質量問題,甚至是整個工務範疇的缺陷。
事實上,近年本澳公共工程超支、超時的情況,屢見不鮮,完工後又不時出現各種“甩漏”問題,需要耗費大量時間及公帑開展修補工作。當中,公屋可說是工程質量問題的“重災區”。例如,居雅大廈出現“漏水”、業興大廈出現“天花牆灰剝落”、青怡大廈出現“水浸”、而湖畔大廈則出現“爆磚”及“地下停車場地裂”。
質量問題全面開花,無人需要問責。對此問題,政府的解讀是,人手不足,無法實施嚴密的監控,無法確保公共工程質量。正如司長所講,“咁多工程要跟,唔出問題我先覺得奇。”但是,人手不足,是公共工程質量差的主要原因嗎?為什麼公共工程總會差人一等、慢人一拍?如果連政府官員都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又怎麼可能做好質量監督工作?改變這種不合理的情況?
“人手不足”不能成為公共工程質量問題的“擋箭牌”。官員的施政理念、公共工程競投和監管機制,才是問題的根本所在!社會質疑,為何政府不盡快建立補償性違約金制度,提高承建商的違約責任?為何工程延誤,監理公司不用負責任,反而可以增加服務費用? 面對這些有違常理的情況,政府是不是應該有所作為呢?
期望當局能夠深入檢討,改變不正確的觀念,正視問題,解決問題,完善公共工程競投和監管制度,糾正習以為常的、不合理的工程亂象,做好公共工程的“守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