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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毓森出席“民众講壇”探討《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


發佈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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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众建澳聯盟主辦、匯賢社承辦的"民众講壇"昨探討《危險品監管制度》,出席的消防局局長梁毓森表示,相信一般家用石油氣、漂白水、通渠水等不會超出豁免量,認為法例對居民影響不大。

"民众講壇"昨下午三時在民众建澳聯盟禮堂舉行,邀請消防局局長梁毓森、消防局燃料安全廳廳長勞杰志、消防局法律輔助處處長李寶佳,公共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大律師麥興業,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出席。嘉賓圍繞"法案出台諮詢,危險品能否有效監管?"為題作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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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局局長梁毓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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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途倉遷至人工島

  梁毓森介紹《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諮詢文本相關內容,指出新法目的是推動全民參與危險品監管工作,共同承擔社會責任,解決現時部分危險品散落社區情況,統一管理危險品,能更有效保護居民生命、財產及環境安全。自1月23日起展開為期四十五天的公開諮詢,以及多場諮詢會,最後一場將於今日(27號)舉行。諮詢中收到大部分意見均十分認同制定《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具必要性及迫切性。大部分市民關注危險品運輸、人員培訓、宣傳教育工作、家居危險品的豁免量等相關問題。


另外,未來因應青茂口岸及青洲區內各項目落成,區內人流、車流亦會大增,現已和有關部門協調達成一致,會將青洲中途倉搬到港珠澳大橋人工島。有關石油氣儲存量問題,倘若在巡查時發現違規,會即時勸喻,並馬上聯絡相關供應商將之搬走。



公共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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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仲輝表示,新法出台後,很多涉及危險品使用的中小企或業界人士成為被監管人,由於法律仍未普及,加上業界長期缺乏統一監管,難免令人擔心將來難以滿足法律監管要求,致使有業界走向灰色地帶,存在安全隱患。認為政府制定法律時"不要管得太死",應擴大法律範圍,加強監管灰色地帶。另外,指出文本對天然氣涉足很少,認為要有所着墨。


大律師麥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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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興業指出,危險品與樓宇防火規章相輔相成,現行法律懲罰比較嚴格,而不少有儲存危險品的中小企業未必清楚相關罰則,應加強宣傳使他們熟悉危險品規章及配合法律制度。又建議"危險品專責委員會"可以結合"社區消防安全主任"機制,加大宣傳力度,講解危險品相關知識,及即時處理危險事件等。


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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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表示,要做最好的準備、最壞的打算,冀當局做好各項安全系數的評估,包括存放危險品倉庫的危險性,以及規劃運輸路線及加強作業過程中的培訓。他又建議政府結合社區消防安全機制推動有關工作,例如提升社區社防安全主任對危險品的相關知識,同時把相關業界代表納入社區消防安全機制,以點帶面向居民普及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等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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